1939年台山宁阳会馆筹款救济邑内难民收条

        1939年台山宁阳会馆筹款救济邑内难民收条:  1930年前后,南洋、美洲一些国家出现排华事件, 不少华侨被迫回国。当时,华侨、归侨群众团体--新会华侨同志会于1932 年在北街设立失业归侨接待站,救济难侨。1941年12月, 太平洋战争爆发,香港被日军占领,华侨、港胞大批涌入县境。1942年1-6月,回新会或经新会过境的华侨、港胞超过 10 万人。 为做好战时救济,1942年1月,国民政府侨务委员会、 江门侨务局分别派员到新会,在崖西黄冲、罗坑石咀设救济站,棠下、双水设接待站, 凡回乡或过境的,每人一次性发救济金5元(当时币值可购大米1.3公斤,或猪肉0.5公斤)。以后,国民党新会县党部、新会县政府虽组设新会侨眷调查处,调查侨眷生活状况,宣传华侨对祖国的贡献, 发动机关团体捐款,发动学校和组织政工队义演、商店义卖, 救济侨眷。但收支帐目,从没向群众公布。平日那些只靠侨汇过活的侨眷, 由于受战争影响,侨汇断绝,没有救济,有不少挨饿至死。

        为了救济侨眷,当时在美国的华侨也纷纷发动募捐活动, 将款委托“美国援华物资救济总署”交由当地华侨团体,开展救济。 由于当时新会县没有正式的县一级华侨团体,根据省政府的指示,1943 年春在天亭成立“新会侨眷、侨属货款信用社”(简称新会侨货社), 每月以乡为单位向侨眷货款一次,一般小乡三几百元, 大乡千元(侨货不用偿还,属救济款性质)。货放范围只限于未沦陷的双水、 崖西、司前、大泽、棠下、杜阮等6个行政区。 “侨货社”虽不属新会县政府领导下的机构,但开支预算、职工工资均要报县政府批准, 每月在货款总额中扣除。侨贷手续, 完全按国民党政府机关的文牍往来形式办事,先由县政府发通知,各乡公所每月造册上报, “侨货社”一律照额发放。但冒名顶替、吃空额的不少, 真正发放到侨属手上很少。“侨货社”至1943年底结束。                      

        广大华侨为了支援祖国抗战,节衣缩食,毫不吝惜地把自己积存之款捐出来。斗山华侨陈金坚,当时是纽约洗衣馆工人,他每周只得6元工资,但多用在支援祖国抗战。冲萎一位姓伍老华侨,年已七旬告老退休,为了支援抗战,再度回到洗衣馆重操旧业,把每月所得工资全部献给祖国为军费。附城有位姓叶的女华侨,是个寡妇,闻悉祖国千万同胞受灾受难,即把自己的全部首饰和多年积蓄共3万多美元,送到“抗日义捐救国会”,自己到圣母院当修女。海宴华侨工人颜广礼,战前每天吸雪茄烟十多枝,抗战开始,戒绝吸烟,八年如一日,把买烟之钱,悉数捐给祖国救济难民。台山宁阳总会馆、台山同乡筹赈救济会、积彩余武溪公所、美京台山华侨筹赈米荒会、底特律台山华侨抗日救国後援会等组织,直接滙回支援祖国抗战劳军款和救济难民款,约有700多宗。个人捐巨款者,有阮本万、梅友卓、邝炳舜、陈孔芳、赵宝光,余敬礼、陈泽民等。抗战八年,美国华侨捐献的抗日救国捐、航空救国捐和购买救国公债,共有13230多万美元,其中半数以上为我邑华侨所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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