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中央储蓄会国币储蓄执照

        民国中央储蓄会国币储蓄执照 : 国民政府与通货膨胀---国民政府时期的通货膨胀,较清末及北洋政府时期尤为严重,在抗日战争时期,由于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国民政府统治区日益缩小,法币急速贬值。而在抗日战争胜利后,又由于蒋介石为发动内战筹措军费,进一步把中国人民拖入了恶性通货膨胀的深渊。1.和缓通货膨胀阶段<自国民政府1935年11月实行法币改革后,即大量增加发行。据统计,1934年底全国主要银行发行的兑换券(包括中央、中国、交通三行及其他主要商业银行)总计5.6亿元,到1936年1月即宣布法币改革办法之后两个月内总发行量已达7.8万元。发行额增加的绝大部分是中央、中国、交通三行的法币。到1937年初法币发行额已达13亿元。抗日战争前夕约计发行额为15亿元,比法币改革前约增一倍多。在这两年多的时间内,法币流通情况尚属正常,外汇尚能按规定汇率自由买卖,一般物价也很少出现波动。这是因为币改后原有的大量银元退出流通,代替这部分银币流通的法币在客观上是必要的,所以法币虽有增发,并未超过流通中货币的需要量。待抗战爆发后,华北、华中大量人口向西南迁移,法币逐渐集中于几个大中城市,因而这时的物价已有上涌趋势,但其幅度仍不很大。自1939年以后国民政府连年财政入不敷出,收支差额愈形悬殊,加以沿海、中原、湘桂军事屡屡失利,财源枯竭,发行公债的办法已行不通,便开支印刷机大量印制法币。纸币无限制的发行,引起物价无止境的上涨,二者互为因果,一发不可收拾。法币发行自抗战爆发到1938年底,每年增加40.6%,1939年起开始迅速增加,平均每年增加87.2%,1942年以后,平均每年增加132.5%。抗战期间法币的通货膨胀大体上经过两个阶段:从1937年7月到1938年,法币发行是增加的,但是物价上涨跟不上或者仅仅相当于法币发行的增加。例如1937年12月法币发行指数为117%,而重庆物价指数为98%,1938年12月法币发行指数为164%,而重庆物价指数为164%,这是法币的和缓通货膨胀阶段。

        抗日战争初期,通货膨胀和缓发展的原因,主要在于人民群众坚决拥护抗战,因此对国民政府所发行的纸币给以信任,并且通过认购公债等方式予以支持。抗日战争以前,法币的流通,偏于华中、华北、华南一带。至1937年6月法币发行总额为14亿元,流通于华北者,约4亿元,流通于华中者,约8亿元,流通于华南者,约1亿元,流通于西南、西北诸省者,实属有限。东部各省、华北一带,法币虽被日伪禁止使用,但沦陷区人民窖藏法币已成为普遍现象。另一方面,西南、西北法币流通有所增加。历次发行的战时公债,除救国公债6亿元有半数系直接向民众募集者外,其余大都以预约券方式向国家银行抵借。战事发生之初,人民激于爱国热情,尚可利用同仇敌忾心理,收效一时。过去国民政府的公债是以向银行界抵借的方式发行的。抗战初期,人民群众第一次认购了救国公债,这对于国民政府弥补财政赤字、减少法币发行起了一定的作用。同时,1937年、1938年、1939年农业收成较好,如重庆这三年的粮食价格指数,均低于1937年上半年的平均数(仅1939年最后三个月的价格指数略有超过),这是因为川省在1936年灾荒之后,1937年的收成转佳,而1938年、1939年更获丰收,1938年稻谷产量较常年增加一成九,1939年较常年增加一成五,供给一时超过需要,故这几年的粮价较战前跌落。当时国民党统治区15省的粮食产量,除少数省区外,都是以1938年、1939年为最多。因此农产品和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工业品价格上涨较慢。抗战初期,国民政府在上海抛售外汇,美英继续在中国倾销工业原料和工业产品,对市场物价也起了一定的影响。同时,抗战初期,人民群众在战争和大转移过程中,携带的现钞数量增加,货币流通速度也趋于缓慢。战局展开以后,内地与口岸间的交通间的交通路线距离遥远,因之商业资本的周转速度,较战前减低不少。如战前四川商人往上海办货,其资本平均每年可周转四五次。战局展开以后,货物往返须绕道越南,运输时间往往达半年甚至七八个月之久,其资本周转每年不到两次,货币流通速度之减低,无疑需要增加筹码。商人担心银行不能保证支付,因此愿意携带现钞,不愿意汇兑,这也增加了货币流通量的需要。由于上述政治及经济因素的影响,使物价上涨的速度慢于货币发行增加的速度。如到1939年底,法币发行额较1937年6月增长3.04倍,而同期重庆的物价指数为1.77,孤岛上海的物价指数为3.08。

        2.恶性通货膨胀阶段---抗日战争初期,中国军队未能成功地抵挡住日军的攻势,中国重要农业、工业产区大部丢失。日军占领了华北、长江中下游,江汉、珠江四大平原及天津、上海、广州、武汉等主要工业区;占有了中国土地的1/3,中国损失了农业生产能力的40%,工业生产能力的92%;中国与世界联系的主要通道被截断。到了1939年6月,孔祥熙在给蒋介石的密函中透露,财政收不抵支状况日益严重。抗战前的1936年,财政支出亏短已在2亿元以上,抗战爆发后,开支激增,1937年下半年和1938年全年的一年半间,财政支出共32.9亿余元,而收入只有7.6亿余元,亏短达25.2亿余元。除了发行公债外,主要靠银行垫款,最终是依赖发行钞票。1937年6月法币发行数为14亿余元,以后逐月增加,到1939年4月止,已达28亿余元,增加了1倍。在1938年8月以前,每月增加数为0.2亿-0.3亿元,9月以后,每月增加数经常在1亿元左右。由于财政收支短缺数与日俱增,此后发行数量更是逐月增加。在财政政策方面,抗战后发行的公债有短期国库券、救国公债、国防公债各5亿元,建设公债、军需公债各6亿元。到1939年4月底,已发行24亿元,其中向一般工商业者和居民募集的现款只有2.1亿元,其余均系向中、中、交、农四行押借,而四行的资金来源又主要靠货币发行。除公债外,还派募大量乡镇公益储蓄券等,以及增加各种捐税。所谓战时过分利得税,也只是有利于资本额大的官僚资本企业,不利于资本额小的民族企业。对手工业和工业原料也开征统税,县城、集镇往往可以任意开征通过税,越是小工商业者越受到层层盘剥。对农民压榨最重的是征实和征购。征购的价格与市场价格相差甚远,有时还不用现钱,而是搭配一部分转眼就不值钱的库券或征购代价券。1941年起实行田赋征实,国民政府强迫人民由受日益贬值的法币,而农民在缴税时必须缴纳实物。这种掠夺式的财政政策,严重破坏了后方农业和工商业经济的再生能力,加速了通货膨胀。在这种情况下,国民政府统治区工农业生产日益衰退。粮食产量,国民政府统治地区15省1940年普遍下降,1941年的冬季作物产量也普遍下降。四川籼稻1943年较前五年(1938年到1942年)平均产量下降6.9%,棉花1942年较前四年(1938年到1941年)减少41.4%,甘蔗减少33.5%,菜籽1943年较前五年(1938年到1942年)减少27.6%,1940年四川粮食产量为常年的六成八,当年粮价大涨,自8月到12月上涨三倍,到第二年7月,上涨七倍半。农产品的减少,必然影响到以农产品为原料进行加工的工业产品的减少。1940年起棉花减产,1942年棉花比上年又减少20%,因此,1940年起棉纱开始涨价,2月至3月,上涨一倍多。国民政府一贯依靠美英帝国主义,在战前,不但工业品以及一部分工业原料不能完全自给,就是农产品也须从国外进口。

        从武汉失守到太平洋战争爆发,物资输入减少各种器材缺乏,使整个生产能力降低。1941年实是后方工业发展的顶点,此后即开始走向衰退。国民政府统治地区工农业生产的衰退,使投入流通的商品大大减少,商品流通所需要的货币量相应降低。而国民政府的军政开支却迅速增加,财政赤字也相应增大。国民政府企图更多地向人民借债,但是,战事旷日持久,一面币值低落,一面物价高涨,宣传失其效力。人民群众并没有因为战事旷日持久而失去抗战热情,只是由于国民政府丧失人心而拒绝支持。1942年4月公债劝募的成绩,仅为债券发行的1/6强。后来国民政府改用“派募”,即以摊派方法推销公债,无异宣告公债政策的彻底破产。同时,沦陷区的法币开始回流,自1942年6月敌伪在华中禁止法币流通后,法币流入较流出为多。不论在沦陷区或国民政府统治地区,法币都不得人心。解放区为防止法币贬值的掠夺,决定发行自己的货币,也缩小了国民政府实施通货膨胀的区域。所有这些都使法币的流通地区大大缩小。同时,人民群众为减少法币贬值所带来的损失,迅速推出法币,又大大加速了货币流通的速度。因此,由于商品流通量减少;由于法币自沦陷区大量回流,汇集到国民政府所统治的西南西北一隅之地;由于货币流通速度大大加快,自1939年起,物价上涨的速度超过了货币增发的速度,进入了法币的恶性通货膨胀阶段。随着抗日战争的深入,国民政府的军事开支日益庞大。1937年就占87.61%,1938年占81.47%,1939年占73.02%,1940年占90.13%,1941年占69.02%,1942年占60.65%,1943年占67.90%,1944年占73.49%,1945年只军事、特别支出就占71.33%。同时,国民政府又从预算中拨出大批款项,用以发展国家家垄断资本。预算中所谓建设费用,八年平均占21.92%。孔祥熙宣称:“抗战以来,政府即努力于国家酱之建立,每年预算中均有巨额之资本支出。”这里,且不计国民政府的军事工业,单只对资源委员会1937年至1947年预算拨款即达12.6亿元,平均每年占预算支出的1%,最高一年达2.8%。国民党五届五中全会承认,法币增加的原因,一为“借垫库款”,一为“筹集建设资金”。由于不断增加军政开支和进行国家垄断资本投资,国民政府财政赤字巨大。据财政部国库署统计室的档案材料,总支出中,军政费用占70%至80%,赤字也占70%至80%。这说明两者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庞大的军政费用带来庞大的财政赤字,财政赤字又依靠中央银行垫款解决。国民政府解决财政赤字的途径,就是实行“无限制的通货膨胀和无限制的物价高涨”政策。为了实行通货膨胀政策,国民政府修改了法币的发行准备制度。抗日战争以前,中央银行就没有遵守现金准备六成、保证四成的规定。自1939年起,更把法令偷偷修改。根据财政部1937年至1941年业务分析,“自1939年下期始,政府批准中、中、交三行辟另账发行数额。是项发行数额特许全部以保证充分准备。自后发行弹性增大,数额遂亦日见趋大”。

        国民政府于1939年9月8日公布《巩固金融办法纲要》。现金准备的内容,以前只限于金银外汇两项,这时规定:“法币准备金于原有之金银及外汇外,得加入下列各款充实之:一、短期商业票据;二、货物栈单;三、生产事业之投资(即股票)”。要做到“发行数额之弹性,实不致受后项之规定而有减缩”。此时,发行法币时国民政府所吹嘘的法币“十足准备”,“现金准备至少为百分之六十,余则为保证准备”的诺言全不算数了。一部分用“保证”作为准备,只要有财政部的一纸借据,就可以充做准备。另一部分虽然保留了现金准备的名义,但是现金准备的内容已非“金银外汇”,而是票据、股票、栈单。解除这些束缚以后,国民政府就可以更加放手地进行通货膨胀了。国民政府的通货膨胀政策受到各阶层人民的强烈反对。1940年秋,国民政府立法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长、立法委员、重庆大学商学院教授、中国经济学社社长马寅初,向立法院提出向发国难财者征收临时财产税的议案,并同时在报刊上发表文章,指责孔祥熙和宋子文:“有几位大官,乘国家之危急,挟其政治上之势力,勾结一家或几家大银行,大做其生意,或大买其外汇。在做生意之时,以统制贸易为名,以大发其财为实……至于这几位大官大买其外汇之事实,中外人士,知之甚稔。”“中国的几户‘大贪污’,其误国之罪,远在奸商汉奸之上。吾人以数悲同胞之死伤,数百万万财产之损失,希冀获得胜利以求民族之快快复兴,决不愿以如是巨大之牺牲来交换几个大财神,一个握财政之枢纽,一个执金融之牛耳,将吾人之经济命脉,操在手中……要求政府对发国难财者从速开办临时财产税,先从大官之中发国难财者入手,令其将用政治势力所获得的不义之财,全部提出,贡献于国家,以为其余发国难财者倡。”马寅初1940年10月在《时事类编》发表《对发国难财者征收临时财产税为我国财政与金融唯一的出路》一文指出:“从1897年到1940年,战费是完全由没有钱的人负担了。抗战以前法币14亿元,到1940年达60亿元,增发法币就是对人民的剥削。从前月薪300元的,现在只顶30元,其中被征发的达270元。下等人出力,中等人出钱,上层发国难财。前三年的仗是穷人打的,第四年的仗叫上层拿钱,把他们的财产和外汇拿出来。”蒋介石于1940年12月逮捕马寅初,把他先后关在贵州息烽集中营和江西上饶集中营,等于宣告国民政府将一意孤行,继续推行通货膨胀政策。

        法币于1939年进入恶性通货膨胀阶段。自1939年起,物价上涨的速度开始超过法币发行增加的速度。1939年12月,法币发行指数为305倍,物价指数为355倍,此后差距日益扩大。1945年6月法币发行指数为282倍,物价指数为2133倍。1939年是由和缓通货膨胀转入恶性通货膨胀的关键年份。货币的对内贬值和对外贬值,基本上是一致的,而自1942年起对外贬值又快于对内贬值,按对内价值,1942年12月,一元法币相当于1937年法币的一分二厘八,按对外价值却只值二厘四,自此以后,一直保持5倍的差距。到抗日战争胜利时,法币的发行额已达5569亿元,即约增发了400倍,而同期重庆的物价上涨约1800倍。法币贬值必然反映在物价上。抗日战争爆发时,湖南临湘县“阴丹士林布”、“学生蓝布”每匹(10市丈)市价法币20元上下,“双喜布”每匹也不过10元左右,“宝庆布”开支中所占的比例,“1945年为66.8%,1946年为57%,1947年为67.2%,而抗战八年平均为70.7%”。中央银行对财政部垫款1945年12月为66769亿元,1947年6月为126565亿元,1948年7月为2364160亿元,而“大量依靠银行垫款的结果,是通货膨胀”。

        国民政府承认“自1945年起,发行膨胀,速度比抗战时更快”。“1947年6月增加额比1937年6月到1945年12月总增加额还多”,国民政府承认:“印刷机不能生产出足够的钞票”,“钞票不够”。中央银行总裁在1947年5月31日报告中说:“连月支应浩繁,钞票产量有限,生产与支出不能配合,券料输送已到随到随罄之境地”。连法币的印制,也靠美国,1947年国内仅印58万亿元,国外印刷达137万亿元。“所有运输工具大都以飞机是赖。当飞机运到目的地,亦因物价上涨不合需要,时有徒劳往返之憾”。1947年11月27日中央银行监事会决议,刚印好的50元、100元新券因“用途已少,分别煮销”。国民政府只得承认,这是“狂奔性通货膨胀威胁”,法币“膨胀的恶性循环”,其危险性“比共产?叛变更为广泛”,“物价狂涨已推翻了社会秩序和政治信心”。八年抗战期间,以1937年6月为基期,至1945年8月日本投降,法币发行增加394倍,物价上涨1585倍。而三年内战期间,仍以1937年6月为基期,至1948年8月,法币发行增加到45万倍,重庆物价上升至150余万倍,上海物价上升到490余万倍。抗战刚结束时,上海比重庆物价低,国民政府迁都南京后,上海又复为全国金融中心,游资汇集,投机猖獗,物价便逐步高过重庆了。通货恶性膨胀,物价飞速上涨,出现了10万、50万面额的法币,1948年美金券5万元大钞(等于法币100万元)也出笼了。纸币发行达到天文数字,物价却比它更快地飞上了天。当时有人比喻说,战前够买一头牛的法币现在还买不到一根火柴。这话并不夸张,如果认真地计算,恐怕只能买1/3根火柴。物价如此飞涨,而且瞬息数变,致使国民政府1948年度的概算都无法匡计了。

        据四联总处统计,批发物价指数,上海、南京、汉口已为抗战前上半年的600余万倍,天津为750万倍,广州为450万倍,重庆为280余万倍。照上海物价计算,全部流通中的法币总购买力只等于抗战前上半年法币的1亿元左右。五金器材竟涨到1100万倍。正当工商业凋敝已极,只有在投机买卖中出现一片假繁荣,由抗日战争时的“工不如商,商不如囤”,变成“囤不如金,金不如汇”,使广大劳动人民啼饥号寒,奄奄一息。有人统计,100元法币的购买力,1937年可买两头牛,1945年可买两个鸡蛋,1946年可买1/6块肥皂,1947年可买一个煤球,1948年可买1/5两大米,1949年可买1/50万两大米。在如此狂奔的通货膨胀下,人民,甚至连资本家都倍受痛苦。金城银行有一个储户,做了30多年的小学教师,微有储蓄,准备作子女教育费用。这笔钱在战前存入时,可以买2500斤大米,但到1948年中,却只能买一根油条。这家银行曾借了大量的钱给国民政府,但战后国民政府却只按当时的数额和利率归还,在数十万倍的通货膨胀下,实际上就是赖账不还却又赚回有借有还的面子。在超高速的通货膨胀下,不仅人民再也不能忍受,就连国民政府的财政收支工作也很难维持,刚刚做出来的支出预算,马上就因通货膨胀而成为废纸。常言道,通货膨胀要靠通货膨胀来维持,就是说通货膨胀到一定阶段,会自动地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地加速,这个速度如此之快,连它的发动者都叫苦连天。于是蒋介石等人便决定废除法币,发行金圆券。

        4.金圆券对人民群众的掠夺---金圆券发行于1948年8月20日。其时正是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前夕。国民政府在军事上、政治上、经济上均已处于劣势。从1946年7月到1948年6月,国民党军队已由430万人降为365万人,人民解放军由120余万人增加到280万人,由防御转入进攻。国民政府统治区,广大工人、学生、教师、文化界、市民和民族资产阶级反饥饿、反内战、反迫害斗争风起云涌,国民政府已陷于孤立,失败的命运已定。另一方面,国民政府财政经济资源即将耗尽,外汇已经枯竭,黄金库存只有200余万两。据美国国务院1949年公布的白皮书,国民政府的外汇资产1948年1月1日只有1.3亿美元,1948年底或1949年初即将全部用完,这对于国民政府来说是极大的困难。例如中国航空公司,汽油均依赖沪上英美两国的石油公司,因此均须凭美汇购买,政府给予中航公司的官价美汇仅50万美金,这笔美汇不足给付该公司外员薪金及添购飞机零件之用。“用油问题已面临绝大困难,如在数日内仍无解决办法,则中航公司可能暂时停航”。外汇断绝,使国民政府依靠美国物资支持的经济机构和军事机构,有陷于瘫痪之虞。国民政府为了掠夺金银外汇,进行垂死的挣扎,决定发行金圆券。金圆券发行办法规定,所有以前发行的法币,以300万元折合1元,实质上就是废弃法币,而一张100元面额的金圆券,就可等于3亿元的法币,这样,纸币的最大面额就由原来的法币500万元币券,一跃而为3亿元了。发行金圆券更重要的目的,是凭恃武力掠夺金、银、外汇。国民政府的法令规定,不在限期内兑换或存储者,“其黄金、白银、银币及外国债券一律没收”,外汇资产不登记者,“外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就是依靠这种政治暴力,自1948年8月23日至10月底,国民政府掠夺了黄金1654970.190两,白银9038535.166两,银元23546860.29元,以及数造成元美钞,合计共约值2亿美元。

         国民政府宣布金圆券改革后,已值人民解放战争进入战略决战时期。辽沈战役和淮海战役旋即胜利进行,国民政府已风雨飘摇,因而金圆券的发行迅速增加。不足三月,就由8月20日的2亿元,增加到11月9日的19亿元。在国民政府的限阶政策下,1948年10月2日,上海首先发生了抢购风潮,市民见物即买,深恐一夜之间因币值大跌而深受损失。在头40天中,日用品的存货就销售出大部分。绸布店的棉布售出数10万匹。粮、油、糖、纸、橡胶等也均脱销。到9月30日,政府决定收购金银期限延长到10月底。这一决定的公布,无异于宣告金圆券信誉扫地。人们明白新币资金积累的空虚,物价控制在8月19日水平已是不可能的了。从10月2日起,南京路一带著名绸布店和河南路的呢绒店,开门后人群蜂拥而入,架上货物顷刻卖空,商店的营业额比平时增加三四倍到十多倍,各店货物种类不全,小菜场上鲜肉绝迹,蔬菜又贵又少,食油抢购一空,很多商店的橱窗、货架上已没有任何商品。这个抢购风潮迅速蔓延到天津、北平、汉口、南昌、昆明、苏州、杭州、镇江、芜湖、无锡、屯锡、扬州、合肥、福州、厦门、台北、兰州等地。天津“百分之九十九的货架都空空如也”。北平“米麦粮食店早已十室九空”。后来发展为全国规模的抢米风潮。“上海抢米风潮,一天达二十七处之多。抢购的范围已扩展到一切可供充饥的食物”。“米荒使整个上海的各种机构陷于瘫痪之中”。黄金、美钞黑市也复活了,而且迅速上涨,10月13日,美钞涨到11元(官价4元),黄金390元(官价200元)。商店的货物卖掉了,补不进货,因为厂里补不进原料,纷纷宣告停工,最后形成的已经不仅仅是金圆券崩溃的局面,而是整个经济崩溃的局面。面对经济和币制崩溃的危机,国民政府急忙于11月1日宣布撤销限价,改限价为“议价”,11月12日宣布修正金圆券发行办法及金、银、外币处理办法,将金圆券的含金量降至4.4434公毫,允许人民持有金、银、外币,并公开宣布“金圆券”贬值80%。与此相应,原来200元一两的黄金,一下提高至1000元;白银每两兑换15元,银元每元兑换10元,美钞每元兑换20元。同时,宣布撤销金圆券的发行限额。

        解除物价冻结以后,压抑了70余天的物价立即飞腾,如上海白米每石限价为23元,11月1日升到80元,到12月便涨至1800元。金圆券20亿元发行限额正式宣布撤销以后,11月当月即增为33.94亿元,12月为83.20亿元。进入1949年后,更是疯狂增加。3月发行金圆券5000元及10000元大钞,4月又再发行金圆券5万元和10万元大钞,5月再发行50万元和100万元大钞(亦即为法币3万亿元券)。中央银行还印就了500万元券,但未及发行,上海就解放了。而这时的物价,已不是几日一个大涨风,而是一日数次大涨风。上海有一家商店,就曾一日改换了16次商品标价;城市中市场的买卖,已都是以黄金、美钞或银元标价,农村中则盛行物物交易。各地金银、外币的黑市价格,早已冲破了官价。8月23日,金圆券发行后的第三天,天津美钞的黑市是每元换金圆券4元1角8分,24日又跳升4元3角5分。广州美钞黑市也在24日起超过官价。重庆黄金黑市在9月2日每两超过官价30元,汉口黄金黑市在9月6日每两超过官价25元。广州、汉口银元的黑市也在9月2日以后突破了官价。到11月11日,各地金银、外币的黑市都超过官价5倍以上。这天,行政院只好又颁布“修正人民所有金银、外汇处理办法”,准许人民持有金银、外币,并把金银、外币的黑市和物价一样提高5倍。不久,金银、外币的黑市和物价一样狂涨起来。1949年6月25日,行政院规定银元1元等于金圆券5亿元。而四川省政府早在同月12日宣布银行1元等于金圆券7.5亿元。21日重庆银元的黑市,1元等于金圆券25亿元。物价涨势迅猛,一日数变,劳苦大众一天的微薄收入,到晚上,也因物价的涨势而遭七折八扣。据湖南省临湘县一些老人回忆,金圆券在贬值的时候,物价一日暴涨数次,买一担米的钱,到第二天就只能买斗把米了。由于金圆券面额低,物价飞涨,买东西时嫌点数麻烦,只能用秤称票子,有时一但票子还买不了一但谷。那时商贩只要银元,拒收金圆券,即使收了金圆券,也如同捧火一般必须尽快抛出去。4月的一天,成都湖广馆街西南茶厅,开始营业时,茶价每碗7000元,不到两小时,已涨到万余元,引起顾客争执,以致动武,打坏了全堂桌椅,并打伤了服务人员。风声所播,很多商店因之关门停止营业,更有商家怕货卖不出去,就买不回来,不愿卖货,借此关门,形成罢市。可见当时金融情况的紊乱,社会秩序的动荡不安。

        金圆券流通时期的物价:1948年8月19日黄金一两换金圆券200元,银元一枚换金圆券2元,米双市石值金圆券10元3角,1949年6月22日,黄金一两换金圆券900亿元,银元一枚换金圆券10亿元,米双市石值金圆券97亿元由这些数字可以看出,从法币改金圆券,短短10个月,黄金涨了4.8亿倍,银元涨了5亿倍,大米涨了9亿倍,其他物价上涨的幅度,也与金银大米在相上下.四川边远县份,多已拒用金圆券,由各商家自制票证,有铅印、石印、木刻、油印和自书的不同形式的票据。还有以废弃的法币,写上数目,加上号章,当做现钞,流通使用。另外还有茶券、酒券等,花样繁多,不胜枚举。也有以物易物作交换的。成、渝两地的公务人员、教师、工人都发给米、柴、油等实物。重庆市郊饮茶、吃饭亦多以大米支付。工商交易,银钱业往来,则暗中使用银元。金圆券已失去交换价值,等同废纸。偏居广州的国民政府,眼见金圆券已无法维持,迫不得已,遂于6月22日宣布停止流通,这只吃人无餍的“金老虎”就此被宣判了死刑。当时有一调寄“虞美人”的词写道:“法币金圆贬值了,物价涨多少!小民日夜忧涨风,币制不堪回首改革中。金圆标准应尤在,只是价格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簇乱箭钻心头。”

        5.短命的银圆券---1949年4月2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奉命向全国进军,国民党统治残余狼突豕窜,盘踞西南西北一隅之地,企图顽抗到底。这时,金圆券已经崩溃,国民党统治残余又阴谋发行银圆券,进行最后一次欺骗。国民政府的残余部分逃亡到广州时,被迫拿出发行金圆券时掠夺到手的黄金、银元、港币来支发经费。1949年4、5、6三个月,根据财政部长徐堪1949年7月16日的报告,支出的金银外汇如下:银元34435970元丶白银700000两丶黄金195610两丶台币4435亿元丶各种外币折合美元24605396元丶此外,还积欠银元5000余万元。根据徐堪的报告,每月支出需要4500万元,包括军费2800万元,政费1200万元,紧急预备金500万元。收入方面,据阎锡山承认,只有900万元。每月赤字在4000万元左右,约占80%。在这种情况下,国民党统治残余企图重施故伎,通过再发行一种纸币来弥补赤字。国民政府为了作垂死挣扎,自1949年3月就开始策划印行银圆券。1949年7月由代总统李宗仁、行政院长阎锡山公布银圆券发行办法。徐堪给阎锡山的报告,叙述了“近月以来,度支失调,金融紊乱,人民对于纸币失去信心,不仅政府收支无可凭借,工商买卖亦因媒介缺乏,陷于瘫痪停顿之困境。”认为,“我国民间习用银元,信任硬币,自法币、金圆两度贬值以来,此种趋势尤为明显。为便于重建币信计,拟先恢复银元本位,以旧有二十三年帆船版银币为标准,准许流通行使,而大量铸造陆续发行。”其目的仍是做发行纸币的文章:“银元硬币体质笨重,较大数额之收付,即感携带运送之不便,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原非最适宜之制度,而政府库存金额外汇尚相当充实,可以发行若干币券与银元同样流通行使。”“指定若干都市,责成中央银行负责兑现”。同时,又准备掠夺民间所有外币,“持有外币者,得以之为外币存款”。为了便利分赃,还准许各省军阀“发行面额一元之银元兑换券及银元铺币券,相辅行使”。这就是说,广东薛岳发行的大洋券等也可以合法流通。财政部长徐湛自夸:这是“最危险而勇敢的币改办法”,实际上这是最卑劣而无耻的欺骗和掠夺。逃亡到广州的行政院1949年7月4日公布“银元及银元兑换券发行办法”,规定:“以银元为本位”,“银元一元含纯银23.493448公分”。最重要的文章则在于发行银元兑换券:“银元兑换券之面额分为1元、5元、10元、50元、100元五种。” “辅币券之面额分为5分、1角、2角、5角四种。”“银元铸造未充分时,银元兑换券之兑现,得以黄金为之,其兑换率由中央银行挂牌公告。”

        国民政府当时已处在分崩离析阶段。为了便于就地掠夺,互不负责,规定了广州、重庆的不同券别,以便随时停兑。银元券的发行,广州自7月4日开始,重庆自7月8日开始。所谓银元券,并不保证随时随地兑现,而是“指定广州、重庆、福州、衡阳、桂林、昆明、贵阳、成都、兰州等地办理”,也就是说,在其他地方不能兑现。同时兑现的还不一定是银元,“得以黄金为之”。金块的价值较大,在一定数量以下的银元券就无法兑现。因此,银元券实质上仍然是不兑现的纸币。由于国民政府的欺骗已被彻底揭穿,而且国民政府的统治已根本动摇,因此,银元券的发行一开始就遭到人民的拒绝。人民解放军不收兑华南、西南伪币的声明,更有力地推动各地人民拒绝使用银元券。当时在国民政府盘踞下的广州,银元券的发行遭受了重大的挫折。由于群众估计到国民政府无所不为,很可能滥铸银元,降低成色,从而引起了银元行市的下落。原来银元1元,可以兑港币8元,后来降低到只能兑6元、4元。7月中旬,下跌到3.3元。解放军在华中前线发动强大攻势以后,群众将银元券兑换银元,发生了第一次挤兑。国民政府不能完全兑现银元,被迫抛出一部分黄金外汇,银元券与银元开始脱节。7月25日株洲解放在即,当局为了随时将银元券局部作废,在银元券上加盖地名,于是广州又再一次发生挤挤风潮。中央银行不得不宣布停止“无限制兑现”,并规定每人兑现不得超过百元。于是,银元券在一天之内,便由每元兑3.4元港币暴跌到只能兑2.4元港币。当局被迫改用港币发薪,发行才一个月的银元券就基本上垮台了。

        银元券的发行,在西南西北各地都受到群众的反对。1949年8月26日,重庆西南行政公署主任张群打电报给财政部长徐堪:“银元券在川康两省,除成都、重庆两地兑现以外,各县乡镇以兑现不便,形成普遍拒用现象。而重庆市又以银元供应有限,在100元以上之兑现,多以黄金条块充用。复因在川部队领款集中渝市拨发,因各县拒用银券,各部队领款均一致要求给付银元,而中央银行仍多以黄金条块支应”,“遂致市场金价跌落”。“银元券对银元发生贴水”,“削弱币信,动摇人心”,“银行钱庄擅定收银元付银元,收银元券付银元券办法”。西康各地不在兑现地点之列,刘文辉1949年7月18日打电报给徐堪:“改币(发银元券)后来省又未经指定有银元兑换地点,人民鉴于数次币制贬值之损失,对此尤为疑虑,必致视同金券拒绝使用,央行运到银券以此尚未发行。”云南的卢汉1949年7月6日也打电报给徐堪说:“人民鉴于以往来账户币制各项措施信心失去”,“币改之办法甫颁,而惶恐之象又起,决非政治力量可以强迫推行。”中央银行昆明分行打电报给徐堪说:“金圆券所给予人民之印象恶劣万分。”“云南在发行金圆券时移存中央的外汇约美金400万元”,对此卢汉“尤为懊丧,今欲发行新币,而不在昆明兑现,势难免遭彼及人民之反对”。西北的马步芳1949年8月2日打电报给徐堪告急:“兰州黄金市场太小,银元枯竭,抛售无方,几等废物。”国民党统治区财政支出大于收入,使银元券的发行超过库存,因此,随出随兑,到处都是库存不敷兑现的告急电文。贵州省主席谷正伦1949年11月7日打电报给财政部长关吉玉说:“央行银元兑现已呈停滞状态,运到现洋10万元,仍无济于事,深恐酿成挤兑风潮,后果堪虞。影响戡乱前途至巨。”广西的白崇禧1949年11月22日写信给关吉玉,指出广西中央银行库存金银只有7万余元,一个多月运来的银元只有30万元,而广西政府开支约300余万元。白崇禧提出必须每月给银元200万元,才敷兑现。并指出,因为只在桂林一地兑现,柳州、南宁等地就行使不了银元券。拒用银元券的风潮,终于导致银元券的完全崩溃。各地纷纷拒用银元券。连国民党的军队也拒用银元券,30军军长鲁崇义电称:“本军驻地(四川绵竹、德阳、罗江一带)一律拒用银券,较大商店于交易后,当面将银券撕毁”。财政部1949年11月23日给行政院报告说:“若干地方及部队拒用银券,时有所闻。”谷正伦给行政院电报中承认:“银元券信用崩溃”,“陷市场于停顿状态,人心惶惶,不可终日。”军事上,“遭受如此重大挫折,银元券失信于民实为重要原因。”财政部1949年10月29日承认“广东一带地方市面,现仍以港币为交易之媒介,各地商品并以港币为基数标价”。银元券在短短几个月时间内就完全崩溃,成为国民政府所发行的最短命的一种纸币。银元券的发行说明,只要人民群众完全识破了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通货膨胀阴谋,并且坚决起来行动,就能够及时制止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通货膨胀剥削,并且使它所发行的纸币成为一文不值的废纸。银元券崩溃的历史,宣告了国民政府在大陆地区实行的通货膨胀政策的最后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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