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华侨生活文化照片

         民国华侨生活文化照片: 晚清南洋华侨的日常生活,社交,风俗习惯,都同中华文明密切联系在一起。穿着、饮食、居住方面。十九世纪八十年代,新加坡的华人“衣冠语言礼仪风俗,尚守华制”,西贡华侨“衣冠风俗皆守旧”,直到1920年,印尼网甲华人的“衫裤式样,俱属华装”,用中国产的蓝黄绺条布制作的。前此更应是这种情形了。华侨的中国式着装,影响着所在地的居民,在西班牙统治菲律宾的时代,黄色服装供贵族专用,蓝色服装为平民所用,“这个风俗习惯起源于中国”[44],因为中国历来是以服装的颜色、质地、式样区分人的贵贱,华侨把这种衣装习惯带到了菲律宾,可见华侨自身采用中华装束的牢固性。华侨的饮食保持在国内的习惯,1866年西贡醉乡楼饭庄,“所有菜蔬肉食果面皆中华味[45],菲律宾的华人,吃食中国饭菜馄饨、杂碎、烧包、米线、烤乳猪、春饼、白菜、粉条、芹菜、豆豉以及荔枝、蜜饯,所用的炊具也是华式的锅、平锅、钳锅[46]。华侨或者把中国式的建筑移植到南洋,或者使自己的居处具有一定的中国建筑风格,在十九世纪末的菲律宾,华侨“屋宇皆华式,店肆皆华款”,华人住宅和在国内一样,雕刻飞龙、彩云、悬桂匾联,穷人家门口也贴对联,富人家花园,多有中国江南园林的假山、水池。新加坡、槟榔屿华人的花园已多是西式的了,但“楹联匾额所在皆有”,保持一定的华风。发型与服饰联为一体,男性华侨在南洋和国内一样梳辫子,三宝垄华人二十世纪初才有人剪掉辫子,辛亥革命后与国内同时出现剪辫子运动。拥有清朝职衔的人,在一定场合,还穿起官服,1866年出访西欧的官员斌椿路过新加坡,侨商陈鸿勋因有都司虚衔,“顶帽补服”地去拜会他。家庭、家族、祭祖。

         华侨有大家庭观念,凡成家立业者,多组成直系家庭,以代数多为荣。家庭内讲究夫唱妻随,父慈子孝。华侨出洋,往往是同宗族的人互相招来,团聚在一地,虽是这样,宗亲毕竟还是稀少,于是认同宗,凡是同姓,就以为是亲骨肉,互相帮助。同宗族的人建立家庙,槟榔屿的林、杨、邱、李、谢、黄、王、胡、梁、陈等族都有宗祠。印尼有汾阳世家、高阳公祠、杨氏联谊会等。各个家庭、宗族极其重视祭祖,逢年过节必祭,清明扫墓,娶亲拜家庙。婚丧。婚姻由父母做主,一部分在国内结婚。侨乡有所谓“填房婚”,即男子在外经商或出洋,一时难以回家,就由家人代为迎娶,或者让姊妹拜堂。有在侨居地华人间联姻的,还有娶土著妇女的。华人间通婚,采用“六礼”的方法,其实在国内亲迎之礼许多地方都不实行,而槟榔屿的华人信守不惑。华人把中国丧葬方式带到侨居地,守丧时孝子按照古训睡在地上,枕土块;请和尚做功德,烧纸钱;孝子百日以内不得理发、剃胡须;送葬时亲属穿孝服,用锣鼓喇叭吹打,讲究典礼隆重,送葬的人愈多愈好;相信阴阳风水之说,葬期要选定吉日,葬地要风水好的,因为选吉地需要时间,而印尼荷兰殖民当局不许停尸超过一天,华人为时间宽裕,经过强烈要求,获得延期出殡的允准。重视夫妻合葬。墓地立碑,刻字如同国内:“某处诰封某某之墓”。会馆。前述宗祠是小的社会群体,会馆,依华侨的原籍建设起来,或为一省,或为一府,或为一县,或为所有华侨的组织,是规模较大的群体。它有不同的名称,在会馆之外,或称作公司、公所、公会、同方会。这种组织很普遍,所谓“南洋随地皆有会馆”。西贡有福建会馆、广(州)肇(庆)会馆,堤岸有潮州、嘉应、琼州三会馆,河内有福建会馆,海防有华商会馆,槟榔屿有平章会馆,新加坡有福建会馆,吉隆坡有闽人会馆,仰光有宁阳会馆,巴达维亚有中华会馆、华侨公会、广肇会馆,棉兰有福建公所,三宝垄有洪义顺会馆,印尼还有嘉应州、潮州、惠州、琼州、永春、福州、焦岑、大埔、石扇、中山、漳州、玉融(福清)、晋江、安溪、金厦、同安各地会馆,江浙公馆,梅县同乡会,永定公会,山东公会,等等。华侨设立会馆,是用群体的力量谋求商业发展;保护自己利益,如由会馆聘请状师(律师),代打官司;进行慈善事业,如设立义冢,办义学,赈济贫病同乡。教育。

         华侨在南洋办学,于十九、二十世纪之交,经过两个阶段的变化,在前期实行私塾教育,完全模仿国内的办法。新加坡有萃英书院,槟榔屿有槟城义学、闽义学、粤义学。义学规定:学生先读《孝经》,次读“四书”,塾师先以礼仪进退应对教育学生,每逢朔望,要把圣谕和孝悌忠信的故事讲给学生听,令他们“心体力行”。这种学习四书五经,采用背诵的方法,灌输孔孟之道,与国内没有两样。戊戌变法之后,国内情况有所变化,学堂出现,南洋华侨跟着兴办学堂,取代私塾。这些学校请清朝留学生做教员,采用日本小学教育制度,使用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的新式教科书,改变了专习儒学的教育状况。宗教信仰。中国沿海居民多崇信天妃(天后、妈祖),建造祠宇拜祀,南洋华侨也是这样,到处建立天后官,1889年三宝垄华人开始建立妈祖庙,新加坡的福建会馆设立在天后宫内,西贡穗城会馆后殿供奉天妃娘娘,这就是说会馆所祭祀的神灵就是天妃。明清时期中国人特别信奉关羽,在在皆有关帝庙,华侨在西贡、海防设立了关帝庙。土地祠遍及中华各个村庄,印尼的华侨也敬奉土地神,称它为大伯公庙,祈求它的保佑。光绪间,巴厘岛附近的华人村有祠宇,春秋报赛[58],在国内春祈秋赛所敬的就是土地神,这里不会例外。中国人相信各种神灵,传说有保生大帝,能给人治病,印尼华侨从国内定做保生大帝塑像运去供奉,直到十九世纪末人们有病还去求它。南洋华侨信佛的甚多,建设寺庙,不断重修,往往从国内运去菩萨塑像。文娱。华侨也保持了中国人的习惯,侨民中多广东人,他们爱看粤剧,西贡有粤人剧团,白天黑夜开演,上演的是些三国戏。新加坡的戏剧,也是由广东人演出。华侨爱读中国历史小说,英雄演义。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印尼出版爪哇文译本《薛仁贵》、《杨忠保》、《狄青》、《贵夫人》,随后印行了马来文译本《乾隆君游江南》。1894年刘永福黑旗军守台湾,消息传到三宝垄,华人说黑旗是法宝,就像东周列国时代孙膑的旗子一样,只要黑旗一挥,全世界就要变黑,日军不易打败它,显然传说这些话的人们知道春秋战国的故事,而这种知识可能来自《东周列国志》。此外,《三国演义》、《水浒传》的故事,也在华侨中流传,人们利用它分析事情,做出判断。由此可知古典小说、传说故事对南洋华侨影响的深远。

         华侨中缺少健康的文化娱乐,不少人沾染上赌博[][]吸食鸦片的恶习,有的华侨上层人物以包卖鸦片,并设赌场作为增加财富的渠道。节庆日。南洋华侨与国内一样,重视元旦端午节、中秋节以及清明节、中元节,家庆的生日和忌日。元旦守岁,贴对联、拜天地;元宵节提灯夜游;端午节坐船;八月节晚上赏月。娶亲,做生日搭喜棚,摆设象征吉祥的物件。此外,华侨大多使用汉语,沿袭汉人称谓,读书人喜作诗文,送往迎来也多保留中国人的习俗。上述晚清洋南洋华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无不体现中国民族特点,中国文化精神,这就是:(1)乡族观念。认同乡,认同宗,崇拜祖先,不忘故乡家族,笃信各种神灵,信仰各种神话传说中的善神,所以建设祠宇种类多,但缺少宗教哲学。(2)纲常伦理观念。尊崇君主,追求封赠、顶带、职衔,男尊女卑,家长统治,严格等级区别,讲求衣着品级,仪仗形式。(3)历史意识强烈。谈古论今,以古为鉴,崇拜古人,这是中国历史悠久在人的意识中的反映。从华侨的生活现象,到它所反映的人们的思想意识,使我们认识到:华侨的群体生活、生活方式和接受的教育,基本上是中国式的,是中华文明的体现,是把中国人的社会生活的主体和精神移植到海外。当时的清朝官员、学人及西方人士都与我们有共同的看法。写于光绪间的《游历笔记》谈到新加坡的中华街:“大小店铺、庙宇、会馆、戏园、酒楼、茶店,盛备其间”,这与在中国基本上没有什么两样了。1893年薛福成说:南洋华侨“虽居外洋已百余年,正朔服色,仍守华风,婚姻宾祭,亦沿旧俗”,从服式婚姻这些主要文化特征,指出华侨生活仍保留中国人的固有文明。

         1921年出版的《荷印百科全书》关于爪哇华人写道:“土生华人,从他们的祖先算起,已是中国人和土著居民的混血种了,但他们仍然持久不变地保留着中国人的风俗习惯。他们虽然同土著居民杂居,但并没有同化。……在荷属印度的华人中,祭祀祖先的风俗习惯是最牢固的。他们的家庭生活仍然像在中国国内的一样”。在荷兰人的眼里,华侨依然是中国人的生活方式。看来我们的印象不是虚幻的,是从晚清南洋华侨社会生活的现实中产生的。我们说晚清南洋华侨社会生活基本上体现了中华文化,而不是全部都是中华文明,它毕竟与中国本土的人们生活环境有许多不同。华侨在使用中国传统文化时对它有所改变,如宗族观念、崇拜祖先是相同的,但国内还强调族长的统治权,而华侨中却做不到,国内乱认同宗是被耻笑的事,华侨则把同姓为宗视为当然,这是难于遇到真正同宗而又要广交朋友的需要的产物。华侨对于中国文明的态度,在十九世纪末叶有个变化,一方面是祖国意识加强,他们过去同故乡联系多,这时由于清朝政府有意识加强同华侨的联系,华侨又从长期受殖民地统治者的压迫中,深深感到中国政府保护的重要,因此加强了祖国的观念;另一方面是一部分华侨看到清政府的腐败,又接触了西方文明,因而逐渐放弃中华意识,改变生活方式和宗教信仰,接受西方教育。因此,华侨社会有其本身的特点,不完全是中华社会的翻版。弗理德曼在《新加坡华人的家庭与婚姻》中说“新加坡华人社会的文化虽直接源出中国东南几省”,但“不能认为新加坡华人的社会组织只不过是中国社会的一个分支”。我与此有相同的看法。群体结构、生活方式、教育性质,都反映人们的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水平,反映人们的生活理想、目标、情趣,反映人们的文化水平和素质。晚清南洋华侨多半是苦力出身,多数从事小商贩、雇工职业,社会地位不仅低于西方殖民国家公民,甚至不如土著居民,自身缺少文化知识,尤其是近代科学知识,只顾争取眼前利益,缺乏远大抱负,只注意经济利益和家庭利益,忽视政治地位的提高和社会整体利益,这种职业、身份、素质、意识,决定南洋华侨基本上根据中国文明处理自己生活,决定社会生活模式。

         中国传统文明,对于华侨起着两种作用,首先是华侨争取生存的助力。华侨到新的地方,要站住脚,取得发展,要靠自身的勤劳勇敢,互相帮助,要同所在地主体民族的文明相竞争,相适应,这就需要有自身的群体意识,生产知识和技能,商业知识和技能,中国丰富的古代文明给华侨以生存知识的哺育,勤劳勇敢精神的武装,基本相同的生活方式的群体意识,帮助华侨在新的环境里奋斗,扎下根。华侨还以中华文化影响土著民族,传播了中华文明。所以中华文化对于华侨的谋生起着促进作用,保障作用。由此可见,中华传统文化仍有它的积极意义的一面,有着民族凝聚力的作用,但是如果一味遵循传统文化法则,就难于随着世界潮流前进,就会落后而遭受凌辱,这就是我要讲的中华文明对南洋华侨的第二种作用,即中华文明限制华侨事业的长足发展和对西方殖民势力的缺乏竞争力。中华传统文明基本上是封建文明,守旧,进取精神不足,很难适应时代的发展,在十八、十九世纪它敌不过新起的西方文明,故有鸦片战争以后一系列的失败。南洋华侨除了与土著居民发生关系,重要的是与西方殖民主义者打交道。华人去南洋虽早,但不是建立殖民地,大量的移居是应西方殖民者的招募,已如前述。他们从到达起就受殖民者的统治,稍加反抗即遭到迫害、屠杀。华侨经济在所在地区占有重要地位,随着西方近代生产方式在南洋的传播,华侨经济逐渐受到排挤,在经济比重中地位下降,华侨自身如果不采取近代工商业经营方式,就难于找到出路。可是在中国他们没有可能接受近代教育,在南洋出生的华人也是受父辈的中华文化影响最大,也缺少近代文明知识和技能,很难不受西方殖民主义者的欺凌。晚清南洋华侨自身的缺乏近代化因素,哪里会强烈要求国内人民进行社会革命,改变社会结构,变革生活方式,移风易俗,建设新的近代社会。所以晚清南洋华侨自身因素决定了他们只能在金钱上援助国内,而不能促进祖国的近代化。稍有近代意识的驻法参赞严璩,于1903年到越南,看到华侨的情况,颇为感慨。他在海防见华侨供奉的关帝、天后及其他神像,说:“旅洋华民其智识之未开亦复如此”,在堤岸参加广肇义冢落成典礼,见道士打醮,遂说:“足见华人流寓南洋,此等习俗仍不能改”。时值近代,华侨的中华传统意识和生活方式与时代的发展难相适应,使他们不能负担起帮助祖国近代化的任务,当然也不应该以此要求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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