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侨博物馆获捐百余(件)套华侨藏品资料
省藏协向广东革命历史博物馆无偿捐赠文物
粤藏协向南粤先贤馆捐赠藏品仪式在穗举行
协会军品专委会举行2019年第一次活动日
金田股票纸钞
 
 
 
<< 当前所在位置:第四章 筹饷捐输 >>
 
 

        海外各地邑侨筹款创建台山中学 : 李勉辰,是加拿大维多利亚埠的华侨实业家和爱国侨领。他发挥当地华侨社团的作用,团结、带领侨胞支持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不适余力地发展家乡的教育事业,为国家,为社会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李勉辰,名进,号崇燮,1868年(同治七年)出生于广东省台山市斗山镇唐美村一个华侨商人家庭。其父李期灿,早年在美国砷仑埠经商,光绪初年移居加拿大,在维多利亚唐人街开设宝源号,经营杂货,是维多利亚李陇西堂创办人之一,曾任该埠华侨公立学校校长,李胧西堂和台山宁阳会馆总理。 勉辰年幼时随母亲在乡间生活,学龄期人私塾读书,但对先生所教的“四书”“五经”不大感兴趣,而特别喜爱学习珠算会计等知识,并勤习书法。他会同几个少年,出资另聘一位老先生开办夜校,专教珠算和书法。没多久,他不但熟练地掌握珠算的演算方法,而且学会了珠算中的“银两互化”“飞归”等最新演算方法。并练习得一手好书法。乡间叔伯皆赞他聪明伶俐。尔后,李勉辰又随亲友往香港读书,主要攻读英语和中文。在港读书期间,勉辰喜爱结识朋友,乐于资助家境困难的同窗。其中还有个姓梅的同乡(台山端芬人)学友,因得勉辰的经济支持而完成了学业,后来成为上海有名的大律师。 

        19世纪80年代,加拿大的华侨工商业日益兴旺,李勉辰父亲在维多利亚唐人街开设的资源号生意兴隆.于是回乡带勉辰出国佐理生意。1863年,15岁的李勉辰赴加拿大,他日间帮助父亲管理商务,夜间上学学习会计和英语。勉辰虽然年轻,但申于受过良好的教育,加上思维敏锐,到加国只有两三年,便显示出其办事才干。他父亲经营的宝源号,在他的协助下,生意蒸蒸日上。勉辰的年轻多才,博得了当地华侨的赞赏,于是推选他为李氏公馆文书,协助处理公馆各项事务。从此李勉辰便有机会接触华侨社会,结识各界华侨人士。不久,他与李姓侨领共同创立了加拿大维多利亚李氏陇西堂。他在加拿大华侨中的声望也日渐提高。李勉辰父子合力创办“英昌隆”商行,专门经营中、加出人口贸易.生意从加拿大扩展到香港、新加坡等地。在香港同时开办了两问金山庄一一“英昌隆”和“均成昌”。勉辰在管好自己生意的同时,还到维多利亚海关任职,广泛接触香港、新加坡等地海关同仁,也结识了不少香港、新加坡的商人,了解到各地货物出人口的情况。使出人口业务越做越广,生意蒸蒸日上,还当上天津水利威五加皮和玫瑰露在加拿大的总代理商。 

        李勉辰商业有成后,又在加拿大经营农业,他在维多利亚市郊购买了百多英亩土地,开创玻璃屋农场,抵御寒冷天气,以便在气温较低的情况下,也能种植蔬菜及养猪。他聘请了有能力的同村兄弟李源去管理农场,又注重使用新的种养技术,农场农畜两旺。加拿大气候寒冷,蔬菜缺乏,价格昂贵,李勉辰开办了玻璃屋农场,既缓解了当地的蔬菜、肉类供给,又为自己增加了不少财富。李勉辰身居异国,却十分关心祖国和民族的安危。其时,清朝政府腐败无能,列强人侵中国,不少热血华侨青年纷纷参加革命组织,支持孙中山领导的革命运动,李勉辰也参加维多利亚的洪门致公堂。1698年,孙中山在英伦蒙难后到加拿大,勉辰闻讯后,即与洪门致公堂兄弟一起,加强防护.暗中接孙中山到他的“英昌隆”商行暂住。在这段期间.他与洪门致公堂同仁,各方疏通关系,组织欢迎会,支持孙中山宣传三民主义,推翻清朝,建立民国的革命主张。勉辰还带孙中山到他的玻璃屋农场参观,当孙中山见到规模宏大的玻璃农场作物棚长满鲜嫩的蔬菜、西红柿,猪栏里肥猪成群,说:“将来革命成功,科学种田,解决民生,你是个表率。” 

        1910年12月,孙中山为筹款发动广州起义,又赴加拿大维多利亚。洪门致公堂领导人变卖了财产予以资助,李勉辰也和维多利亚的华侨商人林礼赋、黄祝求三人义捐港币4000元,他们的行动受到孙中山的赞扬。李勉辰十分关心家乡的教育事业。1910年,他首先倡议筹款为家乡台山县立中学兴建新校舍。1915年5月,台山县立中学(现台山一中)校长黄明超致函加拿大台山籍侨胞商议捐款建校。李勉辰得悉后,立即响应,以维多利亚李氏陇西堂和台山宁阳会馆总理的身份,带头捐资加拿大币500O元,随后,又成立。捐建台山县立中学总公所。,四出发动华侨认捐。在他的带动下,加拿大各埠华侨踊跃指资,计有9332位华侨共捐得加币249596元(折华银50多万元)。李勉辰被旅加华侨一致推举为台山县立中学建校督办 --- 李氏回到家乡台山办理建校事宜。他组织台山县立中学“督建公所”,开展筹建工作。勉辰对建校的每个具体问题,都亲自与“督建公所”同仁共同商议。特别是对校舍的设计,为了获得理想方案,他不远千里,与上海聘请来的一位名工程师亲往北京、南通、上海、日本等地,调查中学的建制设置,视察各地著名校舍建筑,拟园度方,搏采采长,用了两年时间,才将校舍设计图纸修改妥善。1923年6月,建校筹备工作就绪,李勉辰签订了建筑合同书,才返回加拿大经商。建校的具体事宜,由另一位华侨赵宗坛归国接替。1924年10月10日,台山县立中学新校舍奠基施工。1926年5月24日,第一批校舍宣告落成。为表彰李勉辰建校的功绩,大家以其父李期灿的名字命名台山一中礼堂,以作纪念。 

        李勉辰不但为建立台山县立中学建立了功绩,也为发展本乡唐美村的教育事业作出了贡献。他回国经办台山县立中学建校期间,曾抽暇回老家唐美村一行。当目睹本村小学校舍窄小、设备陈旧时,便独资创办唐美学校。他暂以明翁祖祠为校址,购置新桌椅和教学器材,聘请有水平的教师,教授新教材,使本乡的教育走向正规化。不久,本乡青年李广发、李耀棠发起建新校舍的倡议,李勉辰闻讯后,第一个捐资7.OOO元港币,并放下商务亲自到缅甸、新加坡、香港等地发动侨胞捐资建校,得到了广大侨胞的响应,共捐得港币40,OOO多元。1931年,唐美村建成一座三层楼的新校舍。在新校舍落成时,李勉辰委派乡亲李镜池撰稿,恭请清末榜眼朱汝珍书写“亲、真、淳、勤”四宇作校训,勉励学子,又在上海商务印书馆购置一整套“万有文库”,送给学校,给教师教学参考之用。唐美村学校校舍之堂皇,设备之充实,在当时堪称一流,它的建成,为教育培养人才创造了良好的条件。1925年.李勉辰在孙科、马超俊等人的鼓励、支持下,将加拿大的一部份生意收盘,消巨款回国,在上海创办“中国信托公司”,这时,大上海的外国人租界内已有信托公司,但在租界以外,却要数李勉辰的信托公司为首家。他经营信托公司,十分重视人才的培养,每遇到资质好的年轻人,还出资派他们留学国外,使其学成后能更好地为公司服务。 

        李勉辰在上海一边办公司,一边经营新式农场。他在市郊真茹购地80亩建玻璃屋、棚,又建一座自来水塔,使用先进的技术大量种植番茄、芥兰、蘑苑等作物。他通过孙科、马超俊的关系,经常请一些专家到农场指导,派人保护农场,今歹人均不敢超越雷池半步,因此农场越办越有起色。不少达官贵人、社会名流都对它有兴趣,参观者络驿不绝,该农场成了当时科学种田的示范农场。1925年5月,上海发生“五卅”惨案,激起人民的义愤,工人罢工,学生罢课,商人罢市。李勉辰一方面组织自己公司、农场的员工给工人、学生送钱送物,另方面找上海大律师梅某,上诉日本纱厂的暴行,可惜没有成功。1932年,发生了“八?一三”淞沪抗战,上海军民奋起抗击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李勉辰又发动农场工人,将大量的蔬菜和食品,送往前线,支持我十九路军英勇抗日。自“八.一三”淞沪抗战后,李勉辰在上海的信托业务和农场生产已大受影响,至1937年“七.七”卢沟桥事变,日机在上海狂轰滥炸,农场水塔被炸毁,玻璃屋、棚震成碎片,作物全部毁于一旦,李勉辰才不得不疏散农场工人,安排妻子儿女再往加拿大,自己则仍然留在上海,继续惨淡经营。1O年,李勉辰在上海病逝,享年72岁。遗体葬于上海万国公墓。 

        赵宗坛,斗山浮石人,生於同洽元年(1862年)。品性聪颖,年18,县试冠案首。曾肄业於广雅书院。清光绪十七年(1891)乡试中式。有感於教育未能普及,毅然以作育英才为己任。曾掌教於宁阳书院、广海书院。先後受聘於旧金山宁阳会馆和中华会馆西席。中国大使伍廷芳视赵器度恢宏,廉能耿介,为侨民所爱戴,乃邀其出任华盛顿中国公使舘三等书记官。1909年以後,曾任美国、墨西哥、秘鲁、古巴公使。在任其间,与华侨排难解纷,奔走效劳,为保障华侨生命财产安全作出贡献他在加拿大就任副总领事时,为力争华侨合法权益,不辞辛劳,贡献不鲜。积极支持温哥华黄江夏堂发起的捐资兴学和筹建台山县立中学事宜,公举赵翁为筹办台山县立中学主任委员。曾荣获国民政府颁发五等嘉禾勋章。1920年,赵被复举为台山县立中学建校公所督办,兴建校舍,规划教程。新建校舍告成,亲任第一任台山县立中学校长。晚年仍一本初衷,为国育才,曾在香港太平山街创设峰山学校,自任校长,循循善诱,栽培後辈,课余从事著作以自娱。1936年以病重迎归故里。1938年卒以沉疴莫起,瞌然长逝,享寿79岁。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欢迎加入微信交流
 
地址:广州市中山四路199号
华侨华人历史文献档案馆 版权所有
CHN :(86)13660428055  Email :297780561@qq.com
您是第 9863444 位访客  最高日 10476 位访客  粤ICP备0810787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