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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39年中华会馆创建普济医院收单: 会馆最早出现在明永乐年间,是各省缙绅为便利同籍应试士人旅居而在京师与各省城要地创设的。入清以后,由于流官制度的实行和社会经济的繁荣,会馆之设再趋兴盛。凡官宦商贾、工匠流寓足迹之所至,皆有各地乡贯(指籍贯、本籍)建立的会馆。会馆通过举办各种慈善活动来联络乡人,敦洽乡情,促进同籍人事业的发展。一般来说,各种会馆都设置有慈善机构,力行善举。会馆主办的慈善活动主要有助学、助丧、施医、济贫等四个方面。 中国慈善事业的近代化发轫于晚清光绪初年民间社会兴起的大规模的义赈。 晚清义赈开始突破传统的地域性的赈灾模式,破除了狭隘的地域观念。传统的慈善事业开始向近代慈善事业转化。而真正具有近代意义上的慈善事业则出现在戊戌期间。在戊戌维新的影响下,中国传统慈善机构出现了转机,慈善事业出现了新的变化和气象。一些维新人士较为系统地论述了慈善事业的功能和作用,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慈善机构的主张,进而导致了人们的思想——特别是慈善界人士,及慈善事业的变化,酝酿和萌生了近代色彩的慈善理念。在这一时期,具有公益性质的慈善事业也得到了初步的扩展。一些传统的善堂、善会广泛地开展了一系列社会慈善公益活动,同时还涌现出了众多的慈善公益团体。 随着维新运动的失败,慈善事业曾一度衰落,但在以后的自治运动和新政的推动下,又得以恢复和发展。旧式的善堂、善会开始转变为近代新型的慈善团体。 进入民国以后,慈善事业开始向制度化、法制化转变。政府设置了专门的慈善机构来管理慈善救济,并制定了相关制度。同时还制定了一系列有关民间慈善团体的法规。民国前期还开展了比较广泛的慈善救济,特别是灾荒和兵灾救济。抗战胜利后,面对战争留下的千疮百孔,国民政府成立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接受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无偿提供的各类食品、棉花、运输器材等物质援助,以重建和平家园。新中国政府从1945年10月到1946年9月进行了急赈、难民遣送、医药救济等;从1946年9月到1947年12月开展了“以工代赈”等方式的各类善后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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