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6年在广州召开的中国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根据马来亚华侨彭泽民(1871—1953年,祖籍四会县,时任国民党中央委员兼海外部部长)的提议,在广州成立了广东华侨协会。这是在广东省成立的第一个侨团组织。省内各地侨乡城镇建立过各种联谊、互助性质的侨团组织,成员为归国华侨和侨眷,也包括海外华侨。1927年1月,台山县成立华侨协会台山分会。该县白沙区山格乡于1930年也成立了山格华侨协会。1929年,黄伟卿等一批曾追随孙中山革命的归侨社会活动家,在汕头创办岭东华侨互助社,以后更名汕头南洋华侨互助社,以“发扬侨胞互助精神,解除侨胞困难,组织侨胞力量建设乡土,参与国事”为宗旨。总社设在汕头市,盛时在潮汕、兴梅和南洋一带有29个分社,社员约6000人。认购公债是五邑籍华侨在输财助战方面对祖国抗战的又一重大贡献。国民政府为了解决浩大的军事开支造成的财政困难,先后发行了6期救国公债,总额达30亿元。海外华侨一共认购了11.1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