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冠照片: 1888年10月,孙中山在香港西医书院学习时与友人的合影(左起杨鹤龄丶孙中山丶陈少白丶关心焉丶尤列)。
清末时期的“剪辫运动清末时期的“剪辫运动”(历史——明清——清——事件)1910年冬,在资政院第一届常会上,议员罗杰、周震 等分别提出剪辫易服的议案,经资政院议决通过。此事如 一声炸雷,使酝酿数年的剪辫运动陡起波澜,蔚成一场南 起广东北至黑龙江席卷全国的群众运动。资政院是全国最高民意机关,剪辫议案的提出和议决, 反映了民心的倾向,时势的必然。
剪辫易陋俗,海外为先导---自从1645年(清顺治二年)清廷颁布剃发令后,男子 剃发蓄辫就成为满族贵族统治中国的重要象征,剪辫被视 为叛逆。经过一场“留头不留发”和“留发不留头”的抗争后,以汉族的臣服而告终。年深日久,人们对剃发蓄辫 早已形成习惯,安之若素了。鸦片战争后,经过中西风俗习惯的对比,人们才重新 认识到 200余年来的蓄辫习惯不适应近代社会生活的需要, 但当时清政府在人民心目中威信尚在,发辫作为一种政治统治的象征,勿论国内人士,即使是定居海外的侨民,也 少有贸然敢将发辫剪除者。随着一次次对外战争的失败,不思改革进取、顽固守 旧的清政府的威信愈降愈低。甲午惨败后,海外华侨为与 当地社会同风俗,开始有剪辫行动。据冯自由云,寓日华侨中最早剪辫者为其父冯镜如, 时在《马关条约》签订后。
1898年,新加坡华人中的年轻人在老人们的一片反对 声中战战兢兢地剪除了发辫,表明直到此时,在海外华人中剪辫仍未形成风气。事实上,直到1906年,在华侨最集 中的地区旧金山,因大地震而破坏了海外华侨中长期存在 的帮派、宗族关系,剪辫才形成风气,表明华侨的剪辫风气并不比国内早多少。据当时《大公报》转载《中西日报》 报道云:金山大埠未遭火劫以前,华人剪发店已有三间,其时 剪辫者已渐多矣。自经火劫以后,华侨四散,播迁各埠, 然以寄寓屋仑者为最多。近日屋仑华侨剪辫者不下数百人。夫青年剪辫不足奇也,其足奇者,有一般旅美数十年之老 客,今亦把其数十年之老辫,一旦割去。暂居海外的华人(主要是流亡的革命者、维新派及留 日学生)的剪辫行动,在时间上与华侨差不多,约始于1895年,至1905年前后进入高潮,但在目的上则带有明显的 反满倾向。被称为“兴中会四大冠”的孙中山、陈少白、尤烈、 杨鹤龄,前二人均于1895年在日本剪除发辫。冯自由回忆 道:“乙未,余随父居横滨,时年十四。一日,见有久未剃头之长衫客二人来访余父,谓有密事相谈,良久始出。 后乃知来客为孙总理、陈少白。盖余父素以任侠好义闻于 时,总理初识船上行商陈清及洋服商均昌号主人谭发,复由陈、谭介绍来见余父。不数日,总理、少白同在余店解 除辫发。”军、学界成为得风气之先者留学生归国后,带回了剪辫的风气,1903年时,江南 一带,青年学生剪辫者已不乏其人,且官方并不严禁,表 明清政府统治的衰弱。但剪辫毕竟为不合法行动,故遇有科举考试,应试者仍需戴上假发辫,1903年的乡试中便出 现这种情况,江南之新学国民及留学生多剪去辫发,以为不如此则 形式上有缺点也。乃今年乡试而伊等又复假装辫发,依然 入场乡试。然伊等称自由讲平权者,实不敌其功名心也。
官方虽不严禁剪辫,但若有人一旦犯事,则一并问罪。而遇有革命党起事,清廷实行大搜捕,则民间倒霉者, 首先是剪辫之人,黄花岗起义后,清吏“搜查之最注意者, 一为无发辫之人,凡城门之出入,旅馆之住宿,对于无发辫者必极力盘查,一再诘问”。国内剪辫者日众而得不到法律的保障,资政院的议决案就是要从立法上确保人民的剪辫自由。随着20世纪初年清政府各项改革措施的出台,蓄辫与 一些新规矩的矛盾越来越大,发辫之碍事已成众所周知的 事实,清廷的一些开明派也不再坚持蓄辫,这是资政院敢于作出议决并能到支持的重要原因。1904年 9月,报章喧腾政府将允许剪辫。此事缘于练 兵处正打算仿照外国军服改变中国军队的服装式样,而官 兵头盘发辫则无法适应新式军服,于是“依照日本剪发易 服”一说首先议行于军队。此时,适有“日本卒业回华之 某君”上一条陈,极言发辫之害,大意为:“兵士之战, 现在多系伏腰于地,打枪相攻,兵士背上有种种背负物,已将及顶。际各国兵士当伏地鸣枪时,头仰刚贴于背负物,我国兵士有辫结,则因为辫结所碍,头不能仰,则万不能战。”清政府练兵处中不乏留学日本士官学校的毕业生。出 于军事改革需要,练兵处对于易服的同时实行剪辫很感兴 趣;由于练兵处掌管全国新编陆军,权力甚重,消息传出,各报刊以为清廷将实行断发,纷纷宣传,一时剪辫者甚众。 以致1905年出洋考察政治大臣端方、戴鸿慈随员40余人中,“剪辫者已居其半”,其中“有翰林,有道府,有教员, 有武员,一切皆有职衔者”。
此时国内剪辫者已不限于学 生,可见风气所至,浸及政府官员。这些人是早已剪辫还是为出洋而剪,不得而知,即使是出于后一原因,也表明 清朝官员不像开关初期会见洋人时那样,以补服、顶戴、 发辫而傲视“群夷”,斥西方服饰为野蛮了。1905年 6月,新编陆军实行改服制,一些官兵为便于 戴军帽,将发辫剪去一束;同时,最早实行警察制度的天 津,警察也已“剪去发辫三分之一”。至1906年5月,由 于“军界中人纷纷截落发辫者不可胜数”,而清廷又只允 军易服不许剪辫,练兵处不得已下令禁止军队剪辫,命将 发辫盘于帽内。新军中多留日学生,本有去辫之志,改军服只不过为 他们提供了一个痛除发辫的借口而已。因此,禁剪辫令虽 下,而军中剪辫风不减。1907年江宁督练公所不得不札饬各标营长官,重申禁令,但不敢得罪军官们,故语气缓和 得像师长在劝戒弟子而不似官长命令下属。当时谁都明白:“中国之发辫有百害而无一利……时 至今日,军人之服制已改,而此一团烦恼丝犹视若千钧之 所系,而为国粹之仅存。”经过几十年中西文化的冲突碰撞,发辫是唯一未受到严重冲击的“国粹”,清政府明知 其害而必欲保存,是害怕人民“日久忘弃祖制”,借发辫 “以存体制而正人心”。
由于清政府已威信扫地,令行而禁不止,剪辫风气从 新军扩展到学堂,百姓对剪辫者已见怪不怪,而校方对此 亦不强行干预。例如,1906年2月16日,“岭南学堂之学 生,同日剪辫者数十人。近日剪辫之旅客由外洋回乡,行 游城市,见者不唯不惊为奇,且赞之曰时尚”。同年,顺天府中学堂数名学生剪辫后,该校监督表态:“辫发有无, 虽属无关轻重,然此事尚未奉有明文,故已饬令诸生暂缓 办理。”1907年5月6日,鉴于学界和军界剪辫成风,经学部奏 准,严禁学生和军人剪辫。其中学生“一经查出,即当咨 明学部,分别惩处”。军人“如有不遵定制,改用他装,以及剪去发辫等事,无论官员、兵丁,均即斥革”。这是 清中央政府关于剪辫的第一道严厉禁令。令下,各地官府 采取了一些行动,如山东提学使发布告示:“除留洋学生外,有割辫洋装者,无论何项学堂之学生,一律惩办。” 剪辫之风稍杀。
朝堂诸公支持剪辫: 1908年慈禧死,摄政王载沣重用一批青年亲贵以为党 羽,朝廷内部剪辫之议出现新机。前此,除练兵处有意实行剪辫外,出洋考察政治大臣 载泽、戴鸿慈等归国后也分别呈请剪辫,均为慈禧压下。 1906年,“泽公归国后,已有奏请官员剪发之折,两官深滋不悦”。不久,“戴少怀侍郎召见时,面呈削发之利便, 皇太后但笑而不言,未蒙允许”。其后,清廷在商讨立宪 事宜时,曾有人提及剪辫事,但一批亲王及王文韶、世续“力争不可,因之暂作罢议”。慈禧死后顽固党失去依恃。1909年光绪的两位弟弟载 涛(时任军谘大臣)、载洵(时在外洋考察,归任筹办海 军大臣)分别提出:“非剪发易服,不足振起全国之精神,恳请明降谕旨。”著名立宪派人物、江西提学使(未到任) 汤寿潜也对摄政王提出,请“易服削发,一新天下耳目”。 虽然朝廷中反对剪辫者仍占多数,但载涛等人的提议,至少得到了陆军部尚书荫昌、民政部尚书肃亲王善耆、外务 部尚书邹嘉来的支持,加上原本支持剪辫的出洋考察政治 大臣、时任度支部尚书的载泽、法部尚书戴鸿慈,朝廷中已形成赞同剪辫的一股势力。
因此,载涛有恃无恐,于1910年秋开始纵容京城禁卫军剪发。军队是清政府控制最严密的地方,军人剪辫不禁,何 能禁民?因此,资政院剪辫易服议决案一旦形成,不管清政府是否批准,民间的剪辫运动已如火如荼开展起来。各地剪辫子的盛况: 1910年10月 3日资政院第一届常会开幕,此届常会共 开了100天,至1911年1月11日闭会。开会不久,议员罗杰便提出了《剪辫易服与世大同》的议案,其后周震麟又提 出《剪除辫发改良礼服》议案,资政院议决时认为:“两 案之主旨,皆以中国辫装妨碍运动,朝廷整军经武,非剪除辫发,改制冠服,不足以灿新天下之耳目,改除骄奢之 习惯。”从而以大多数议员赞同获得通过。民间闻讯,大 受鼓舞,剪辫者“一时风发云涌,大有不可遏制之势”。
各地概况如下:广东:是为最早行动的省份之一,资政院尚未议决剪 辫易服案,当地已成立了“华服剪发会”:“粤商何乐琴 发起华服剪发会,伍干簪、谭教五、苏尧臣等应之,赞成者已有多人,订会章二十条。”并决定于12月31日实行全 体会员剪辫。京津地区:1910年11月23日,天津广帮商人首先剪发, “以为商界提倡”。他们是恒兴泰号陈直臣、义生发号陈进民、永利盛号黄芹香、恒丰盛号区拔元、源安公司周云 甫。其后天津“工商学界实行者几于无日无之”。至12月 初,“京师学界剪发之事刻已盛行”,至当年年底,“京津各界之剪发者不下数千人”。东三省:受京津地区的影响,龙兴之地的奉天也出现 了剪辫运动。《大公报》报道云:“近来剪发风气已渐次 开通,唯东省则依旧闭塞。前有杨铁宾君与其弟铸民氏,因在天津,耳濡目染,见闻较广,毅然将发剪去。日前铁 宾回至沟帮子,极力提倡,一时望风剪发者有陈君善宝、 邓君宗墀、吴君昆生、唐君达三、梁君少英、郑君伯良、王君沛霖、朱君秀山,均在铁路上充当上等差事,其余机 厂工匠不下数十人。又营口《营商日报》主笔胡君子骏、 施医院长郭君虞扬、医官邓君凤岐,因送友至沟,见杨君业已剪发,比及回营,立即剪去。”至12月中旬,黑龙江 “商,学、军、警各界稍知时务者,均相率剪剃”。上海:剪发最热闹的,当数风气最开通的上海。
1911 年 1月15日,由前刑部侍郎、出使美秘墨古大臣伍廷芳发起,上海各界在张园举行了规模空前的剪辫大会,参加人 数据《中外日报》云有“四万余人”,据《大公报》云, 未开始时“聚集已逾二万余人”。伍廷芳事先已剪辫,当日因故未到会场,特致函云:“侍郎发辫,已于昨晨在寓 所剪去。”当日会场“中设高台,旁列义务剪发处,理发 匠十数人操刀待割。其时但闻拍掌声,叫好声,剪刀声,光头人相互道贺声,园主叔和观察谓:‘自开园以来,未 有如斯之盛举,亦未有若今日来客之拥挤。’”当日剪辫 者有千余人。香港:受内地影响,香港 6名80岁以上老翁(人称“ 香港六老”)出面提倡,港人剪辫运动风起云涌。至1911 年2月,“香港剪发之华人竟达一万一千之谱”。
在这场剪辫运动中,有多少人去除了盘在头上的这“ 一团烦恼丝”是个无法搞清楚的问题,但经过这场运动, 人群中的无辫人已占有一定比重则是不争的事实。在风气开通之地,这些人可以和有辫人一样自由地出入公共场合。 据1911年7月8日《时报》所载《上海之今昔观》云:“前三年华人之剪发者尚寥若晨星,今则剧场茗寮之中触目皆 是矣。”开放的上海市民社会最善于根据时尚的变化发明 新的俗语,剪辫之后,上海出现了一句新的骂人话,叫作:“你这人真是辫子!”有人诠释其意义云:(一)辫子者,最无用之物也,故骂人辫子,犹骂人 饭桶也。(二)辫子者,但有害而无利之物也(如捉奸也,相 打也,被巡警拘捕也,皆有害者也),故骂人辫子,犹骂 害人精也。(三)今日国民心中,欲割辫者居多数,将来势必人 尽割之而后已,故骂人辫子者,犹骂人杀胚也。(四)辫子之为物尾也,唯禽兽类皆有尾,故骂人辫 子,犹骂人禽兽畜生也。这类俗语的流行,表明民众已厌弃发辫。武昌起义后, 清政府不敢再拂逆舆情,终于下令断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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