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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门致公堂---有说:“洪门就是汉门,因为丧失了中原的土地,所以在“汉”字里要除去‘中土’就成为洪字了。”有的说:“因为明太祖年号洪武,所以拿洪字来起名的。”据洪门秘册所载,洪门真主为朱洪竺,军师为陈近南,大将为万云龙诸人,最初起於福建,以少林寺为主动机关。其初少林寺以武技名於世,清朝康熙皇帝嫉妒他们,命少林寺僧侣远征西域,后来战胜回来了,乃借事端戕害功臣郑君达。又派兵焚毁少林寺,一班寺里的和尚逃出来的不少。其中有个陈近南遂组织天地会,想培植势力来谋复仇,曾派遣他的部下五大将蔡德忠、方大洪、马超兴、胡德帝、李式开等设立支会,这就是所谓“前五祖”。还有一种说法:“明未崇祯皇帝年间,有山西太平县人殷洪盛,又名洪英,贤明练达,有义气,有侠肠。四方豪杰,都慕名来归。当时称为集贤馆。崇祯皇帝殉国后,满清的军队入关,明朝忠臣史可法在扬州督率军队抵抗清军南下,抵抗不住,史可法为国殉难,殷洪盛又投到明朝将官黄得功那里。后来黄得功又被清兵打败,黄自刎殉难。殷洪盛率师继续和清兵打仗,不能胜,被清兵击毙,他儿子洪旭,和洪盛的人就到杭州投潞王。那知潞王降了清,洪旭乃再投奔郑成功。洪盛门人蔡得忠、方大洪、胡德帝、李式开、马超兴等都成了郑成功的部将,继续和清兵激战。当他们在史可法领导下和清兵激战时,被清兵围攻甚急,史可法殉国。他们突围而出,共约今后见到面的时候,应报一‘洪’字为暗号,继续奋斗,有恢复明朝天下的意义。”  洪门的源流,言人人殊,从来不一致,因为它化名特多,有三点会、三合会、三河会、添弟会、致公堂、或红帮等等;尚有分支别名,不胜枚举。但是一致的对外称曰《天地会》,对内则称《洪门》。由于清廷对天地会党徒的严刑究办,杀戳株连,所以洪门集会方式多用囗头传述来秘密结社,对来源出处,难免鲁鱼豕亥,错综杂沓了。洪门创立有许多说法:一说是起於康熙甲寅十三年(1674年)3月25日;一说是雍正甲寅十二年(1734年)七月二十五日。以上是根据伦敦大英博物馆所藏抄本西鲁叙事。

        自此五祖分开到各地建立五个祖堂,分别为: 长房:「彪」字旗,称一九梯,旗黑色,记前祖蔡德忠,在福建、甘肃一代发展,为「江彪」字号,台湾的洪门也属于这支,名青莲堂、凤凰郡,又称「天地会」。留诗正是:「福建乌旗第一枝、甘肃起义始开基、彪字金兰传四海、一九江山谁敢欺」。 二房:「(虎寿)」字旗,称十二梯,旗红色,记前祖方大洪,在广东、广西发展,为「洪(虎寿)」字号,名洪顺堂、金兰郡,又称为「三合会」,在两广一带势力极大,在美国也极有名号。留诗正是:「广东红旗第二枝、高溪分开两胡时、寿字根基成四九、四九变化自相依」。 三房:「(虎合)」字旗,称九梯,旗赤色,记前祖胡德帝,在四川、云南发展,为「泊(虎合)」字号,名家后堂、莲章郡,又称为「袍哥」。留诗正是:「云南赤旗第三枝、四川起义灭胡儿、合成洪字为暗记、君臣自有太平时」。 四房:「(虎和)」字旗,称二九梯,旗白色,记前祖马超兴,在湖南、湖北发展,为「淇(虎和)」字号,名参太堂、锦厢郡,又称为「哥老会」。留诗正是:「湖广白旗第四枝,江南贵州共此旗,和字结拜来起义,恢复江山主登基」。 五房:「(虎同)」字旗,称四七梯,旗绿色,记前祖李式开,在浙江一带发展,为「溙(虎同)」字号,名宏化堂、徳兴郡,又称为「小刀会」。留诗正是:「浙江绿旗第五枝,山东兄弟暗扶持、同祭此旗来起义,复转明朝团圆时」。1904年1月11日,孙中山经洪门前辈钟水养介绍,在檀香山加入洪门致公堂,任职洪棍(元帅)。根据洪门只接受帮内人的领导指挥的传统,孙中山以参加洪门、任职洪棍为契机,迈出了帮助改组致公堂的关键性一步。1904年5月,孙中山受致公堂的委托,起草了《重订致公堂新章》,把“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作为致公堂的宗旨。次年,孙中山在广州开设大陆山,自任山主)。随后,孙中山在致公堂大佬黄三德(1863—1946)陪同下,赴美国各地宣传,争取各地分堂成员注册。孙中山在波士顿会见了当地致公堂领袖司徒美堂(1868—1955),向他宣传在中国进行革命的道理,引导他走上革命道路。孙中山的宣传活动在以劳动侨胞为基础的洪门致公堂播下了革命的种子。1905年,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联合组织中国同盟会成立,并在美国许多城市建立了分会。为便于同盟会在美洲展开革命活动,孙中山于1911年建议同盟会会员一律加入致公堂。致公堂对这个建议“备极欢迎”,并简化入堂手续。为进一步支持孙中山领导的革命斗争,在致公堂与同盟会两个组织联合的基础上,成立了“洪门筹饷局”,开展大规模的筹款活动,在短短三个月内就筹得美金14万4千元,其中维多利亚和多伦多的致公堂“先变产业,以急军需”。自武昌首义到南京临时政府时期,仅旧金山洪门筹饷局一处就提供了20余万美金的资金。同时致公堂或通过创办报刊书社,宣传革命思想;或不惜流血牺牲,先后参加黄花岗起义、武昌起义,为推翻封建专制,创建民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孙中山在致公堂的革命活动和影响,为中国致公党的建立及其后来走上民主革命道路,奠定了基础。

        洪门三十六誓 --- 第一誓:自入洪门之后,尔父母即是我父母,尔兄弟姊妹即是我兄弟姊妹,尔妻是我嫂,尔子侄即是我子侄,如有不遵此例,不念此情,即为背誓,五雷诛灭。第二誓:倘有父母兄弟,百年归寿,无银埋葬,有燐飞到求兄相帮,必要通知各兄弟,有多帮多无钱出力,以完其事,如有诈作不知者,五雷诛灭。第三誓:各省外洋洪家兄弟,不论士农工商,江湖之客到来,必要留其一宿两餐,如有不思亲情,诈作不知,以外人相看者,死在万刀之下。第四誓:所有洪家兄弟,未相识挂牌号,说起情由,必要相认,如有不认者,死在万刀之下。第五誓:洪家内事,父不能传子,子不能传父,兄不得传弟,弟不得传兄,以及六亲四眷,一概皆不得传凡讲说以及私传,衫仔腰平以及本底,私教私授,贪人钱财者,死在万刀之下。第六誓:凡我洪家兄弟,不得做线捉拿洪门兄弟,倘有旧仇宿恨,必要传齐众兄弟,判其是非曲直,当众决断,不得记恨在心,倘有不知者,捉错兄弟,须要放他逃走,如有不遵此例者,五雷诛灭。第七誓:兄弟患难之时,无银走路,必要相帮,银钱水脚,不论多少,如有不念亲情者,五雷诛灭。第八誓:捏造兄弟有逆伦,以及谋害香主,行刺兄弟者,死在万刀之下。第九誓:不得奸淫兄弟妻女,及兄弟姊妹,犯者五雷诛灭。第十誓:兄弟托寄银钱及什物,必要尽心交妥,带到支还,如有私骗者,死在万刀之下。第十一誓:兄弟寄妻托子,或有要事相托,如不做到者,五雷诛灭。第十二誓:今晚入洪门,年庚八字,须要报真年月日时,如有假报瞒骗五祖者,五雷诛灭。第十三誓:今晚入洪门后,不得叹息自怨入错,当天解愿,如有此心者,死在万刀之下。第十四誓:私劫兄弟财物,或暗帮外人,抢夺兄弟财物者,五雷诛灭。第十五誓:不得强买兄弟货物,以及骗买争卖,亦不得强为,如有恃强欺弱者,死在万刀之下。第十六誓:所借兄弟钱财物件,有借有还,如有欺心不还,不念情义者,五雷诛灭。第十七誓:或有抢劫取错兄弟财物者,即送回兄弟,如有欺心不送回者,死在万刀之下。第十八誓:倘被兵役捉获,此乃天降横祸,不得供出洪门兄弟,亦不得记念旧仇,乱供兄弟,如有乱供兄弟,不念洪门结义之情者,五雷诛灭。第十九誓:兄弟被官捉去,或出外日久,不得回家,留下妻儿子女无人倚*,必要留心帮助,使后长大成人,如有诈作不知者,五雷诛灭。第二十誓:遇有兄弟被人打骂,必要向前,有理相帮,无理相劝,其系屡次被人欺压者,即须传知众兄弟商议,若其家贫,必要帮助钱财,代他争气,如无钱者出力,不得诈作不知,如有犯此例者,五雷诛灭。第二十一誓:各省及外洋兄弟,文书以及物件,如有官厅追拿,务须及时通知他逃走,如有故作不知者,死在万刀之下。第二十二誓:凡在赌博场中,不得使假吞骗兄弟钱财,及串同外人骗赌,贪图利己以伤兄弟,有此欺心者,死在万刀之下。第二十三誓:不得捏造是非,增言灭语,离间兄弟者,死在万刀之下。第二十四誓:不得私做香主,入洪门后须三年外为服满,果系忠心义气,有香主传受文章,或前传后教,或有三及第保举,方可做得香主,如有私自为之者,五雷诛灭。第二十五誓:自入洪门之后,遇有前仇旧恨,不得再行记念,前事已过,无容怀恨,如有私怀愤恨者,五雷诛灭。第二十六誓:遇有亲兄弟或洪家兄弟,相打涉讼等事,必要相劝,不得帮助一边,总归以和为是如有不遵此例者,五雷诛灭。第二十七誓:凡属兄弟看守之地方,不得去干犯他,因为各有事业,如有诈作不知,故犯兄弟所守地方,连累兄弟受苦者,五雷诛灭。第二十八誓:遇有兄弟因事得财不得眼红,如有存心妒嫉或图谋分润者,五雷诛灭。第二十九誓:遇有兄弟发财,不得泄漏机关,如有不遵此例者,死在万刀之下。第三十誓:不得以外人包押货物,指东话西,庇护外人骗吞洪门兄弟犯者,死在万刀之下。第三十一誓:勿恃我洪家人多,倚势欺人,横行霸道必须安分守己,各安职业,如有恃众欺人者,天也难容,死在万刀之下。第三十二誓:不得因借贷不遂生怨,加怀怨恨之心,此乃小人之见,五雷诛灭。第三十三誓:不得奸淫我洪家兄弟之幼童少女,有此犯者,五雷诛灭。第三十四誓:不得受买洪家兄弟之妻妾为室,亦不得与兄弟妻妾通奸,如有犯此例者,死在万刀之下。第三十五誓:不得对外人乱讲书句,古白宜谨慎,腰平衫仔,不得被外人看破,务宜小心,不得失漏机关,如有犯此例者,死在万刀之下。第三十六誓:士农工商,各执一艺,自入洪门,必要以忠心义气为先,交结各省洪家兄弟,如同一体手足之情,不得妄分彼此,遇有兄弟起义,务宜支办军火粮草,同心协力,覆灭满清恢复明室,以报五祖火烧之仇,以表今日结义联盟之情,如有二心不尽其力者,死在万刀之下。立誓传来有奸忠,四海兄弟一般同,忠心义气公侯位,奸臣反骨刀下终。

        二十一则 --- 第一则:犯罪波及他会员者,捕之处以死刑,轻者剁其两耳。第二则:奸淫兄弟妻室,或与兄弟子女私通者,处以死刑,决不宽贷。第三则:诱拐兄弟至国外者,剁其两耳。第四则:因图悬赏捕缚兄弟者,处以死刑。第五则:诈称香主,为一切事件之指导者,处以死刑。第六则:示外人以仪式书,及会员之凭证者,剁其两耳。且加笞刑百八十下。第七则:新会员有僭越行为者,剁其一耳。第八则:报告会中事件于外人者,剁其两耳,加笞刑百八十下。第九则:以恶言语道其两亲之事者,剁其两耳。第十则:恃强欺弱以及持大侮小者,皆剁两耳。第十一则:私行毁坏香主之名声,或对香主作邪曲之言语者,剁其两耳。第十二则:在兄弟起义时,隐身不出者,剁其两耳。第十三则:可救兄弟之时不救助,或诈作不知者,剁其两耳,并加笞刑百八十下。第十四则:盗劫兄弟财产,不肯返还者,剁其两耳。第十五则:私自毁伤兄弟,或浪费其钱财者,剁其一耳。第十六则:他省有召募兄弟之文书到来,匿不应召者,处以死刑。第十七则:为外所嘲笑,或因语诱惑而即告以会情者,剁其两耳,并加笞刑七十二下。第十八则:管理事件,有过情之举,或任意消费会中之资财者,剁其两耳并加笞刑八十下。第十九则:入会后一月内不纳会费者,剁其两耳,并加笞七十二下。第二十则:强迫兄弟随己胡为或欺虐之者,剁其两耳。第二十一则:破坏规则抗拒定刑或归罪于他人者,剁其两耳。

        十禁 --- 第一禁:兄弟之妻室必须端正,兄弟本身亦不宜贪色,凡妻室不务正者,剁其两耳,兄弟贪色,处以死刑。第二禁:兄弟之父母死后,无力埋葬,告贷于兄弟者,无论何人,不能抗拒,抗拒者,剁两耳,再抗拒者,加重刑。第三禁:兄弟诉说穷乏而有借贷者,不能拒绝,有侮辱之,或严拒之者,剁两耳,再拒则加重刑。第四禁:兄弟至赌博场,不可故令输财或设法骗取之,犯者处笞刑百八十下。第五禁:自入洪门之后,不可私授外人以会章,犯者处以死刑。第六禁:兄弟营谋事业,或有营运于国外,因而对寄钱财托寄文书者,不可私用或骗取之,犯者剁其两耳。第七禁:兄弟与外人争斗而来告知,必当赴援,诈推有病有事而不赴援者则处以百八十下之笞刑。第八禁:入洪门之后,恃己之尊贵侮蔑贱者,恃己之强盛凌虐弱者,剁其两耳,并加笞七十二下。第九禁:兄弟遭遇困厄,必当贷以金钱,借者亦不可不还,凡恃强硬借及不归还者,处以百八十下之笞刑。第十禁:兄弟危急时,或遭官吏之悬赏而被捕缚,告知后不可不救,或诈托不知而规避,违此规则者,处以百八十下之笞刑。
为了开展革命运动,1904年孙中山在檀香山加入致公堂,任职洪棍(元帅)。同年5月,孙中山受致公堂的委托,起草了《重订致公堂新章》,把“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作为致公堂的宗旨。随后,孙中山在致公堂大佬黄三德陪同下,赴美国各地宣传革命,并在波士顿会见了当地致公堂领袖司徒美堂,引导他走上革命道路。

        为进一步支持孙中山领导的革命斗争,致公堂成立了“洪门筹饷局”,“先变产业,以急军需”,包括把维多利亚、温哥华和多伦多三地的四所致公堂大楼典押出去,在短短三个月内就筹得美金14万4千元。自武昌首义到南京临时政府时期,仅旧金山洪门筹饷局就提供了20余万美金的资金。同时致公堂或通过创办报刊书社,宣传革命思想;或不惜流血牺牲,先后参加黄花岗起义、武昌起义,为推翻封建专制、创建民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1923年10月10日,五洲洪门第三次恳亲大会在美国旧金山召开。司徒美堂、黄三德及海外不少洪门团体的代表出席了会议,着重讨论了改堂为党和成立中国致公党的问题,决定在金门(旧金山)成立筹办中国致公党委员总会,通过了《中国致公党党纲草案》。1925年8月筹办委员总会又发出《通告全体洪门人士书》,就有关建党的具体事项,通告了全体洪门人士。1925年10月10日,五洲洪门第四次恳亲大会在旧金山召开,来自美洲各地、香港、澳门和上海等地的洪门组织代表参加了会议。大会决定以洪门致公堂为基础,组织华侨政党,定名为中国致公党;通过《中国致公党党纲》;选举早年加入同盟会并追随孙中山参加辛亥革命的陈炯明(1878—1933)、唐继尧(1883—1927)为党的正副总理。这一次恳亲大会实际上也就是中国致公党的第一次代表大会。它宣告了中国致公党的成立,标志着华侨政治力量的新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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