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华人投资 : 广州素称华侨之乡,海外华人在广州投资有悠久历史。自清同治元年(1862)秘鲁华侨黎某等人在广州设立企业以来,至1949年止海外华人在广州设立的企业共有9125家,投资达1.45亿元,约占近代海外华人投资广东和全国总额的4/7和1/5。1862~1949年,海外华人投资广州可分几个时期:1862~1919年为初兴时期,投资行业主要有交通运输业、商业、工业、房地产业、公用事业等;1919~1927年为发展时期,投资行业主要有房地产业、金融业,其次是工业、商业、服务业等;1927~1937年为全盛时期,投资行业主要有房地产业,其次是工业、商业、服务业、交通业等;1937~1945年为低潮时期,投资行业主要有房地产业、金融业,其次是商业、服务业等;1945~1949年为新高潮时期,投资行业主要有房地产业、金融业,其次是工业、商业、交通业等。
新中国建立后,广州成为海外华人投资的热点。省、市政府制定的优惠政策和措施,保障了海外华人在广州投资的稳步增长。1951年,国家成立华侨回国投资辅导委员会,同年冬,公布了《华侨回国投资辅导办法》,翌年12月在广州成立广东省华侨回国投资辅导委员会。1954年,广州市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凡新中国建立后海外华人回国投资公私合营的,其所投放资金可当作生活资料看待。凡投资于华侨投资公司者,不论资金多少均保证股息年利8厘,如有盈余还可以分红。
从1951年起,广东省政府先后组建华南企业有限公司、华侨工业建设有限公司、广州华侨投资公司,以吸引海外华人投资广东。至1954年底,3个公司在广东开办了10家工厂。1955年3月,在3个公司基础上扩大招股,成立了公私合营的广东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据不完全统计,到1966年共吸收海外华人资金7000多万元,在广州开办了华建麻袋厂、苎麻纺织厂、华侨糖厂、华侨大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