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5年交通部借换券一千元 : 北洋政府财政部经管内债 财政部经管内债可分为以“公债票”形式发行的内债(包括具有公债性质的国库证券)、各种短期国库证券和银行短期借款三部分,总额为802543476.829元。以“公债票”形式发行的内债---北洋政府财政部以债券形式发行的内债共计25种,加上前清政府发行的爱国公债之民间认购部分归民国政府继续担任(清王公世爵之认购部分归另案办理)与南京临时政府发行之军需公债,合共27种,发行定额合计为837183538元,而实际发行额587256128元。这一数字和汪敬虞、王宗培、千家驹等人所统计的数字相比,在发行定额上相差不大,汪敬虞等在《中国近代经济史1895—1927》中册第1430—1431页表64和王宗培在《中国之内国公债》第7页第2表中的统计都为28种债券、发行定额845183538元④,比笔者的统计多出了800万元,是因为他们两人所列表中尚有1925年的“交通部借换券”一项800万元,对此债项笔者将归入下文的交通部经管内债中,可暂不置论。千家驹在《中国的内债》第10—11页“北京政府发行债券一览表”中的统计也是27种债券,但发行定额为876792228元,比笔者的统计数字多出3960余万元,是因为“九六公债”的发行定额上虽然规定为9600万元(故名九六公债),而其中的日元部分39608700元,因属于外债,故笔者在表1中未列入。另有1923年5月问北洋政府财政部曾呈请众议院发行“民国十二年八厘短期关税公债2000万元”,但因担保基金不确实,反对者众多,实际并未发行,故表1中也未列入。表1和上述汪、王、千等人主要的不同在实发额上。汪敬虞的统计为618069588元,而王宗培为620062708元。其不同之处在于,1919年2月发行的“民国八年七厘公债”,汪敬虞等人列实发额为3400万元,而王宗培所列实发额则为35993120元。除此之外的其他债项,汪、王二人所列都相同。千家驹统计的实发额因比汪、王二人少“交通部借换券”一项800万元,故为610069588元。笔者参考了北洋政府有关档案和贾士毅的《国债与金融》、《民国续财政史》等资料,得出实发额587256128元,应该是一个比较可信的数字。(见上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