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政府财政部第三次有奖公债 : 国民政府财政部有奖公债自1926至1927年总共发行了三期,每期发行的目的各不相同。其中首期发行于1926年5月1日(见上图),是当时国民政府为改进国民经济及兴办造币厂、士敏土厂、制革厂及其他应行兴办实业而发行定额500万元的国民政府财政部有奖公债。该公债分三期还本,每10个月为一期,第一期每月还本2%,第二期每月还本3%,第三期每月还本5%,至第30个月全数还清。该公债利息定每月5万元全数拨充奖金,其奖金共分10等,其中一等奖1张,奖金20000元;二等奖2张,各2000元;三等奖4张,各500元;四等奖10张,各100元;五等奖20张,各50元;六等奖50张,各10元;七等奖100张,各5元;八等奖300张,各2元;九等奖600张,各1元;十等奖除前列九等奖外其余每次中奖之债票均各获奖金5毫。该公债印制精美,雕工精细,以驼色为主色调,票面正上方为孙中山雕像,两旁分别为国民政府财政部办事处及工厂图,中间及周边均为精细的图案。除印有“条例摘要”七条外,并分别有国民政府主席汪兆铭和财政部长宋子文的签章。
国民政府财政部第二次有奖公债发行于1926年8月1日,因已专文介绍,这里不再赘述。国民政府财政部第三次有奖公债发行于1927年8月1日,是当时国民政府为津贴罢工委员会及维持工友生活起见,先经筹借现款500万元发给,兹特由财政部发行该公债500万元为偿还此项借款之用。该公债还本方法同前两期,但奖金分配上略有不同,等级仍分十等,其中一等奖1张,奖金20000元;二等奖2张,各2000元;三等奖4张,各500元;四等奖10张,各100元;五等奖20张,各50元;六等奖50张,各30元;七等奖100张,各15元;八等奖150张,各10元;九等奖300张,各5元;十等奖除前列九等奖外其余每次中奖之债票均各获奖金5毫。该公债仍为雕刻版制作,极为精美,以青绿色为主色调,正中上方为孙中山雕像,两旁为旗帜,中间及周边为精细的花纹。票面上附有“条例摘要”十条及国民政府财政部长古应芬的签章。综观三期的国民政府财政部有奖公债,不难看出每期的发行目的各不相同,可见当时国民经济萧条和百姓生活的维艰。只发行了三期且仅仅维持不到两年的有奖公债券就匆匆退场了,说明该券的发行是不受百姓拥护的。因为当时百姓生活很苦,哪有闲钱买公债? 值得提出的是,1926年5月1日首期发行的国民政府财政部有奖公债是我国最早的有奖公债,现在已难觅其踪影了,特别是将三期集全更非易事。这些民国时期的有奖公债是我国票证发展史上极其珍贵的组成部分,也是集藏、研究者不可多得的实物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