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期中国国民党委伴分部职员表:民國初期外交體制的變革 首先,他免去部裡一切部員的職,由他考察后再任命。他堅持寧缺勿濫的原則,新組成的外交部竟缺員一百五十名,連袁世凱的侄兒也在被裁人員之列。他宣布,隻要被推薦的人沒有受過外交專業訓練,他決不接受,既不會用其任職海外使領館,也不會讓其在部內任職。他的措施不僅受到外交部內人員的稱頌,也得到總統和總理的贊許。在陸任外交總長期間,連總統都從未把他手下或親友中的任何人推薦給外交部。
其次,規定外交官任用必須經嚴格的考試或資格審查,以保証選拔出能夠勝任稱職的外交人才。1912年頒布的《外交官領事官任用暫行章程》,把“兼通一國以上外國語言”規定為外交官錄用的必要條件,從而進一步淘汰清末外交官中的傳統型外行人員。他后來回顧這一改革時說:征用考試時,不分省界及支配英、法、德、俄、日、西班牙、意大利等文字語言矣。對任何方面交送條子,一概拒絕,保全用人之權,不為他人所利用。由此,他選拔“不鬧笑話之外交官”的宿願才得以實現。第三,對優秀的外交人才大力栽培,破格提拔。為了扭轉中國外交地位低下,提高中國國際地位,陸徵祥希望為國家培養大批優秀外交人才,以便將來“總算帳”時使用。比如,顧維鈞在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剛獲博士學位就被請回國,並在外交部任職短短幾年后就被授予中國駐美國公使這樣極重要的外交職務。
駐外使領館體制的革新---晚清時期,中國駐外使領館體制很不合理,表現在駐外使領館的經費管理混亂,駐外使領館與外交部的關系體制不順,匯報制度不規范,保密措施不力等。清末中國駐外公使可以領到駐外任期三年的全部經費,包括他自己的薪俸、使館經費以及館員的薪金。此外,他還可以領到其所屬領事館的經費和領事的薪俸。這種做法的結果必然會使中國的駐外公使實際上在其所轄范圍內的使領業務上獨攬大權。陸徵祥就任外交總長后,堅決地改革財務制度,規定每個駐外使館都必須編造預算,其中說明人員數目、級別、薪金及使館各項開支所需津貼。預算按年度編造,而經費則按月匯撥。駐外使領館傳統體制不合理的重要表現,是其與中央外交管理部門的關系極為不順。在經費管理和人事安排等方面皆非常混亂,造成駐外公使獨攬大權,自行決定公使隨員及使館工作人員。義和團事件之后新建的外務部試圖在這方面進行改革,但步子不大。陸徵祥上任后,第一,要求不僅是駐外使團首腦,而且連所有公使館館員、領事、副領事以及領事館館員都要經過北京外交部委任,收回了駐外使團首腦從前的人事支配權﹔第二,在財務制度上,駐外使館所編預算必須報外交部批准,由此收回了駐外使團首腦的財務支配權。這樣就從人事和財務管理制度上真正理順了駐外使領館與外交部之间的关系,加強了中央外交管理機構的權力,有效治理了以往駐外使節在經費使用和人事任用上的營私舞弊陋習。除了以上幾個方面的重大改革以外,民國初期還實行國內涉外事務管理一元化,即把一切外交事務均集中於外交部,相關機構或部門隻起配合作用,從而改變了晚清國內涉外交涉多元體制。此外,外交部又制訂有關法規、律例,並積極參與國際條約的談判與厘定,以使中國能夠參與國際事務,從而成為真正的國際社會成員。進入民國時期以后,中國仿照西方模式,實行民主共和制度,以推動行政管理體制現代化。但是,“三權分立”的“民主共和”政體很快被封建軍閥所摧毀,然而陸徵祥在民國初期進行的改革,卻奠定了外交體制現代化的基礎。在整個民國時期,外交部門的專業化程度最高,造就了以顧維鈞為代表的具有世界一流水准的新型職業外交官,在很大程度上扭轉了晚清“弱國無外交”的不利態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