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6年美国旧金山华侨回国证明书 : 这是一份1936年由旧金山中华会馆发出的华侨相当于路条的证明文书。全文如下:“美国旧金山中华会馆发给华侨回国证明书。事兹有旧金山华侨朱锦羡遵照广东侨务委员会改善关卡检查归侨行李提案请求发给回国证明书合行发给敬希沿途关卡于以便利此证.以下是计开姓名、籍贯、职业、年龄、身高以及当事人的照片,并盖上金山领事馆的足有二寸丁方大的方型大印。签发的领事名叫朱锦羡;具体时间是民国二十五年7月10日。与此证明同时签发给当事人的,还另有一份英文文本(STATE OF NORTH BORNEO),也贴有照片。这是发给当事人在侨居国进出境时用的护照。该证明是用铅字在白纸上统一印制的,可见当时的归国华侨,都办理了同样的手续。华侨回国探亲有了护照也不行,还得打路条,这说明当时国内环境复杂、道路不靖,说不定还会有官府、路霸从中作梗,这路条是让华侨与当地的衙门打交道,作护身符用的。另一方面也说明了中国的外交部门从保护华侨的利益出发,为他们想得很周到。由此联杨到,台山在历史上是著名的侨乡,出外谋生的台山人很多,而早期的许多中山籍外交家如容闳、郑藻如等,在维护华侨权益方面都人了不少工作,有相当出色的贡献。在他们的启蒙和影响下,台山华侨的自我保护意识也比较强,懂得要求领事馆给予他们签发用于与国内的“文武官员”打交道的证明,这件实物的保存至今,就很有力地说明了这一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