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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田股票纸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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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荷属绿卡(内有汇款许可证)---广东位于中国的南端,邻近印度支那半岛和马来群岛(南洋群岛),自古就是中国海上贸易和移民出洋最早、最多的省份。华侨众多,他们对祖国尤其对侨乡有过重大贡献,成为广东一大特点和优势。华侨是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是中华民族的组成部分。其称谓起于19世纪末。这之前,人们把中国的海外移民称为“唐人”、“北人”、“中国贾人”或“华人流寓者”等。宣统元年(1909年),清政府颁布的以血统主义为原则的《大清国籍条例》规定,“生而父为中国人者”,“不论是否生于中国地方,均属中国国籍”。1929年南京国民政府颁布的国籍法,沿袭了上述原则。长期以来,人们习惯于把散居世界各地的中国血统移民统称为华侨。由于华侨所在国多采用出生地主义,或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国籍法,导致许多华侨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成立后,主张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华侨双重国籍问题。1955年4月,周恩来总理在印度尼西亚万隆亚非会议上宣布:中国不主张双重国籍。1980年9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3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已经取得所在国国籍的中国血统外国籍人,称为外籍华人,或简称华人。对于外籍华人同其世居中国的亲属的正常联系,以及委托其亲属管理经营的产业,中国政府仍按侨务政策予以保护和照顾。 

        一丶广东人民移居海外,见于史料记载的,大体始于晚唐或宋初。早期移民多因通商贸易滞留当地,主要聚居在交通、贸易比较发达的东南亚各地港口。囿于交通条件和历代王朝的禁令,他们大都与当地民族通婚、融合,同祖籍故土甚少联系。宋朱彧《萍洲可谈》记载:“北人过海外,是岁不还者,谓之住蕃。”唐宋年间便已出现因等季风返航而流寓当地的“行商”,也有“十年不归”定居当地的“住商”。元明时,沿海商品经济比较发达,为对外贸易提供了方便条件。明隆庆、崇祯年间(约1567-1644年间),海禁放宽,海上贸易大规模发展,出海商人“十倍于昔”。乾隆十二年(1747年),清政府准许商人领照到暹罗采购大米和木材。澄海县樟林港自18世纪后半期到19世纪前半期约100年间,曾经成为粤东地区对外贸易的中心。当时有许多人随商船前往暹罗,“回棹者不过十之五六”,有部分人留居当地。此外,也有因避战乱而移居海外的,如唐末黄巢起义军进攻广州时,就有不少居民随阿拉伯商船避居于今印度尼西亚(简称印尼)巨港一带;南宋末年,广东崖山一战,宋军覆没,幸存的“诸文武臣流离海外,或仕占城,或婿交趾,或别流远国”。十六七世纪,一些被封建王朝目为“海寇”的海上武装势力受到追剿,国内不能立足时,也往往出洋,进入东南亚各地。 

        广东人民大批移居海外,是在1840年鸦片战争之后。近代海外移民,主要是为了谋生。鸦片战争把闭关自守的中国门户打开,广东沿海许多破产农民、城市贫民、手工业者和小商贩,被迫离乡别井到海外谋求生路。这些出洋谋生的人,大致有两种情况:一种属自由移民,多为亲邻戚友串引挈带,也有只身铤而走险的。他们大都受到海外华侨汇款赡家或在祖籍建家立业所影响而出洋谋生的。温仲和总纂的光绪《嘉应州志》记载:“自海禁大开,民之趋南洋者如鹜。”1934年重修的《恩平县志》记载:“邑人向业耕稼,远出逐利者少。光绪而后,闻邻邑经商海外者,满载而归,心焉响往,乃不惜抛弃父母、妻儿远渡重洋,近则南洋,远则至欧美。”《新加坡潮安刘陇同乡会简史》记载:“19世纪末叶迄本世纪初,刘陇乡人在新加坡之事业颇见兴盛,于是乡人南渡更与日俱增。”另一种为“契约移民”。西方殖民者为了开发殖民地和本国资源,从广东沿海地区掳掠拐贩了大批所谓“契约华工”(俗称“猪仔”)出去。鸦片战争后,清朝政府屈服于西方殖民者的压力,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让西方殖民者以香港、澳门为基地,在广东沿海城市(汕头、海口等地)设立招工馆所(俗称“猪仔馆”),公开招募“契约华工”。大批为谋求生计的贫苦人民被拐卖到海外,成为失去人身自由的苦力,过着非人的生活。其中有“赊欠单工”者靠借支旅费远航渡海谋生,到达目的地后,以服役方式抵债,同样没有人身自由。“猪仔”的出国史,是一部充满血泪、受尽凌辱的苦难史。这种惨无人道的“苦力贸易”遭到中国人民的强烈反对和世界舆论的谴责,到20世纪初才基本结束。据史学工作者的粗略统计,自1801-1925年出国的契约华工约300万人,其中由广东各口岸出去的约占七成。此外,太平天国、戊戌政变、辛亥革命多次起义,以及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等革命运动失败,都有不少人流亡海外。

        广东人民大批出洋谋生的浪潮一直延续到1949年建国前夕。据统计,此时散居世界各地的广东籍华侨已有近千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于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日益改善,加上帝国主义国家对中国采取政治上包围孤立、经济上封锁的政策,许多国家还先后限制或禁止中国移民入境,因而基本上扭转了广东大批劳动人民出洋谋生的历史趋势。第二次世界大战(简称二战,下同)后,尤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许多华侨为谋求长期生存和发展,自愿加入或根据当地法律取得所在国国籍,成为外籍华人。据本世纪80年代的估计,已经参加所在国国籍的华人,约占原华侨总数的百分之八九十。东南亚地区的华侨、华人(多为有产者和有专长的年轻人),为了拓展实业,或留学后就业等原因,出现了再移民现象,主要流向北美、西欧和大洋洲一些比较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1978年以后,印度支那三国被越南当局驱赶的华侨、华人(含华裔)数达百万,也大都被迫再移民到西欧、北美和大洋洲。随着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侨乡人民或由于价值观念的变化,或出于继承财产、亲属团聚、婚姻关系和出国留学等原因,移民海外的人数逐年有所增加。仅据江门市辖属各县统计,1979-1987年批准出国七八万人,年平均近万人移居国外。据80年代的资料显示:世界华侨、华人增长率最高的是美国、加拿大、法国、英国和澳大利亚。一般估计,当代世界各地的华侨、华人共约3000万,其中祖籍广东的约2000万。广东籍的华侨、华人大部分聚居东南亚地区,次为北美。按方言分,潮语系的华侨、华人,大部分聚居在泰国、印支三国、新加坡、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客家语系的,大部分聚居在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和新加坡;粤语系广府人,多聚居在北美和大洋洲,尤以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为多,在东南亚地区的也不少;海南语系的则大部分聚居在泰国、新加坡和马来西亚。 

        二丶华侨在海外具有很强的适应性。他们凭着聪明才智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克勤克俭,创立家业。其劳动所得除汇回“唐山”赡家外,许多人仅够本人的生活所需。少数经营得法的小商或自耕农,积累了一些资本,或垦殖大片土地,或开采矿产,逐渐成为富商、垦殖园主或矿场主,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祖籍广东的华侨,主要从事商业、服务业、手工业、建筑业、渔业以及采矿、种植蔬菜和其他经济作物等,且成为他们的传统经济行业。美洲、大洋洲地区的广东籍华侨,早期主要在采矿、筑路、垦荒和农业中充当劳工,20世纪初,多经营餐馆、洗衣馆、小杂货铺及为人佣工。随着二战后国际形势的变化,尤其在60年代以后,台湾、香港和东南亚一些地区的经济发展,形成有利的投资环境,各地华侨、华人在资金与技术上的跨国、跨地区交流,促进了华侨、华人经济迅速发展。传统商业尤其是以小商贩为主体的经济结构,逐渐转向并发展成为以工、商、农、金融、房地产、海运和旅游服务等多产业并举的新的经济结构,且在一些国家和地区中获得较大的发展,出现了若干拥有巨额资本、跨国规模、现代设备的产业和金融资本,成为所在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积极力量。另一方面,也有许多原来从事小商贩和手工业的华侨、华人被迫改行,相继进入生产工人和雇员的行列。由于华侨、华人素质的提高,许多人特别是新一代华裔逐渐掌握了专门知识和科学技术,担任了教授、工程师、建筑师、会计师、律师和医生等职务。据80年代初的资料记载:在美国的华侨、华人人数虽只占美国人口总数的千分之几,但他们中的知识分子人数已达到10多万人,其中有3万人被认为是美国第一流的科学家和工程技术人员,占美国第一流人才总数的四分之一。

        华侨出国后,往往流向或聚居在同一地区,保持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生活方式和民间习俗。华侨聚居的地区,一般被称为中华街、华人区、唐人街或华埠。早期华侨被封建王朝视为“贱民”、“莠民”,遭到摈弃;鸦片战争以后,仍然形同“海外孤儿”。他们只能靠自身团结,共图生存和发展。随着华侨社会的发展,一种以血缘、地缘、业缘关系为基础,以团结互助和举办公益、福利和文教事业为宗旨的华侨社团,逐渐发展起来。血缘性宗亲社团,是同宗姓氏的组织。地缘性的帮派会馆,有的最初是以“公司”名义出现的帮会组织,逐渐发展成为按祖籍县、州、府、省属组成的同乡会馆。业缘性组织是同行业职业上共同协作的行业组织。此外,还有文教、体育和慈善团体等。二战后,尤其在百分之八九十的华侨已经取得当地国籍的情况下,华侨、华人社团从形式到职能都发生了变化,社团之间的联系也更加广泛和密切,如美国华人福利团体组织了全美华人福利总会,荷兰华人组织了全荷华人社团联合会等。像世界客属恳亲会、国际潮团联谊会等国际性组织和活动也日见增多。这些国际性组织,以“敦睦乡谊,发展贸易,弘扬乡邦传统文化”为宗旨,希望在世界日新月异的潮流中,增强自身团结,扩大联系面,以求在地区、国家乃至国际事务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为适应跨国、跨地区规模的经济形势发展需要,互通商业信息,促进经贸联系,已成为众多社团成员的共识和愿望。在传播中华文化的基础上,不少社团开始重视与当地其他族群的交流,争取华侨、华人在当地的政治地位和权益,并促进华人融入当地主流社会,从而出现了全美华人政治促进会、美京广东同乡会、华裔融入法国促进会等一类的组织。有些国家或地区的华人还专门成立中华文化中心,以弘扬民族文化。在美国,还有“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海峡两岸交流会”等组织,开展促进中国统一的各项活动。

        随着华侨社会发展、侨团建立,华侨教育也随之兴起。较早兴办的是中国传统学塾,相继出现书室、义学。有史可据的,祖籍广东的华侨早期在侨居地兴学办私塾的,如1708年鄚玖(海康县人)任河仙总兵时,“建孔庙,令华人子弟读经史”;1772年罗芳伯(梅县人)在婆罗洲设馆授徒。他创立兰芳公司后,广设汉文学塾,免费招生读书;1819年槟榔屿五福堂广州会馆创立五福书院。19世纪末,“国内维新之声四起,咸以设立学堂为当务之急,海外侨胞亦起响应”,各地华侨“相率兴学校以图祖国文化之保存”。1897年,日本华侨冯镜如(南海县人)等在横滨倡办的中西学校(后改名大同学校),成为华侨开创近代华文学校的先河。被清廷任命为槟榔屿领事兼南洋学务大臣的荷印(荷属东印度的简称,即今印度尼西亚)华侨张振勋(大埔县人),1904年也在槟榔屿捐资倡办当地第一间近代华文学校——中华学堂。此后,近代华文学校在世界五大洲的华侨聚居地纷纷设立,蔚为风气。二战后,华侨兴办的教育事业曾一度获得较大发展;到50年代中期以后,在东南亚地区发生了急剧变化。根据所在国政府颁行的教育法令,华侨教育大都被纳进当地民族教育事业的轨道,成为当地民族文化教育的组成部分。华文在一些国家或地区,有的受到限制,有的只作为业余补习,也有推行双语教育的。在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随着华侨、华人移民的增多,新华埠的华文学校则有所发展。

        海外华文报业的产生始于近代。1815年,梁发(高明县人)在马六甲参与编撰刻写的具有新闻性质的华文杂志《察世俗每月统记传》,是在侨居地出现的第一份华文月刊。1856年12月,司徒源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沙加缅度(又译:萨克拉门托)创办的《沙加缅度新录》,则是由华侨创办的第一份华文日报。辛亥革命前夕,海外华文报纸激增,思想活跃。1923年在新加坡创办的《南洋商报》,设备较好,人才众多,很快发展成为东南亚第一华文大报。二战后,尽管海外许多华文报纸日趋商业化,但传播中华文化,报道故国家乡的信息,增进与所在国人民的团结和友好,仍为主流。华文报刊经历过百余年的演变,随形势发展不断进行改革。东南亚地区华文报刊大都转由华人主办,为当地社会服务。在欧、美地区的华文报刊,则认为来自五湖四海的华人都是同根生的炎黄子孙,仍然把发扬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与优良美德作为己任。有的还辟《海峡两岸》专栏,反映炎黄子孙盼望祖籍国早日统一的呼声。

        华侨定居国外,凭自己的勤劳智慧,披荆斩棘,胼手胝足,艰苦创业。华侨聚居较早的东南亚地区,他们在开荒、采矿、种植经济作物,参加城市、港湾、交通建设,经营工商农渔各业,引进当时中国比较先进的生产工具和技术,传播中华文化,促进当地经济、文化发展等方面,作出过积极贡献,被载人史册。如1679年陈上川(吴川县人)等开发越南南部边和、美萩,1708年鄚玖开发越南南部河仙,1777年罗芳伯开发加里曼丹东万律,以及1862-1873年叶亚来(惠阳县人)三次重建马来亚吉隆坡等。侨居地一些港口、城镇、街道、市场,还以建功立业的华侨命名。如马来亚怕保有以华侨姚德胜(平远县人)命名的街道和市场,新加坡有以华侨陆佑(鹤山县人)命名的陆佑街。原新加坡莱佛士博物馆门前竖立的华人铜像,金字碑文写着:“华人素以坚忍耐劳著称,新加坡、槟榔屿、马六甲三府暨马来所属今日之繁荣,得诸华人能力贡献者,良非浅鲜。”19世纪60年代和80年代,一条横贯美国大陆的中太平洋铁路和一条横贯加拿大全境的太平洋铁路,在修筑过程中,华工都承担了最艰巨的工程,许多人为此献出生命。1964年美国内华达州在纪念建州100周年时,宣布10月24日为向华人先驱致敬日,并竖碑纪念,中文碑文是:“华人先驱,功彰迹伟。开矿筑路,青史名垂。”加拿大第一任总理麦克唐纳在国会赞扬华人说:“如无华人的伟大努力,太平洋铁路无法如期完成,对加西之资源也无法予以开发。”在所在国人民争取民族独立的斗争和抗击外来侵略方面,华侨也同当地人民并肩战斗,立下了不朽功勋。为纪念1868年华侨(主要是祖籍广东的华工)参加古巴反抗殖民统治的独立战争,古巴人民于1931年在哈瓦那广场竖碑,其中一块青铜碑上用中文写着:“中华民族优秀的华侨,为中古两国人民友谊,为独立战争而牺牲,万古长存。” 

        华侨出洋谋生,在海外辛勤劳动积了点钱,需要汇款赡家;稍有余裕的则带着“衣锦还乡”的传统观念,汇款或回籍买田造屋,修葺祖宗庐墓。为的是繁衍后代,光宗耀祖,并作为日后“叶落归根”的依托。他们生活在海外,寄人篱下,备受凌辱,故心系祖国,渴望祖国富强。建国前,华侨为了谋求祖国的政治民主和繁荣富强,有的不惜倾家荡产,甚至献出宝贵的生命。他们对祖国的革命和各项进步事业,对繁荣侨乡经济、发展文化教育、振兴民族工业等方面,都作出过积极的贡献。在民主革命时期,华侨成为辛亥革命的重要支柱。孙中山于1894年在美国檀香山创立兴中会,成员中华侨占78%,祖籍十之九是广东的。10次武装起义,都有许多华侨参加,且成为其中的先锋和骨干。“三·二九”广州起义牺牲的72位烈士(后考证实为86位烈士)中,就有31位华侨志士,其中祖籍广东的29位。据初步统计,整个辛亥革命期间,海外华侨提供的各种革命活动经费,约达七八百万元。美国华侨致公堂领导人司徒美堂(开平县人)毅然倡议典押4所洪门大楼,将所得款项资助“三·二九”广州起义。孙中山曾誉华侨为“革命之母”。民国建立后,在讨袁斗争和北伐战争时期,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祖籍广东的华侨,在舆论、人力、财力和物力上,也都给予了大力支持。 

        鸦片战争后,随着对外交往增多,清朝政府逐渐改变了对华侨的资金和人才“不屑一顾”的偏见,认识到“海外经商的华侨不可小视”,“要设法招徕”,“以振兴商务”。还制定了对捐款、投资的华侨授予官衔、给予奖励的章程。海禁逐渐松驰,允许中国公民自由出入国境。光绪十九年(1893年)正式解除海禁。于是,原被清朝政府视为“化外”、“天朝弃民”的华侨,同侨乡的联系比较方便了,汇款赡家、回籍探亲和买田造屋治生置业的逐渐增多。随着侨汇的增长,侨眷消费相应增加,首先刺激了侨乡商业经济的发展,以侨眷为主顾的汇兑庄、金银饰品、布匹百货、建筑材料、饮食服务业等迅速兴旺发达起来。到19世纪后半期,一个以墟镇为中心的侨乡社会逐渐形成。清朝政府的宽松政策,逐步调动了华侨回国投资的积极性。民国初年,一批支援辛亥革命在事业上有所建树的华侨,怀着振兴民族工业的爱国热情,纷纷回国创办实业。侨资的挹注,加快了侨乡经济建设的步伐。据1959年的调查:自1862—1949年的80多年间,华侨在广东各地侨乡兴办的企业达2.12万多家,投资金额共3.86亿元(按战前1银圆等于1959年人民币2.54元计算)。大都投资在房地产、商业、服务业、交通运输、金融和工矿业等方面,主要分布在广州、汕头、江门、海口、梅城、台城、三埠和石岐等地。这些市镇后来都发展成为全省各地侨乡社会的中心城市。陈济棠主粤时,利用1930年前后的世界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华侨资金谋求出路的机遇,积极引进侨资和先进技术设备,加快了广东的经济建设和市政建设。例如,鸦片战争后发展起来的汕头市,新楼房、店宇、新辟马路大部分是在这一时期由华侨独资或集资兴建的。仅泰国潮籍华侨陈慈黉创办的黉利公司,就独资在汕头市兴建楼房店宇400多座。1927—1933年,成为建国前华侨投资广东侨乡的全盛时期。

        由于华侨生活在海外,接触当代资本主义比较先进的生产方式和工艺技术,有资金,信息灵,他们在国内的投资,不仅促进了民族工业的发展,有的还成为民族工业的开路先锋。如1872年,越南华侨陈启沅(南海县人)在南海西樵创办了第一家华侨资本的机器缫丝厂;1879年,日本华侨卫省轩(肇庆市人)在佛山创办第一家民族资本的火柴厂;1890年,美国华侨黄秉常(台山县人)在广州创办第一家民族资本的电灯公司;1903年,荷印华侨张煜南、张鸿南兄弟(梅县人)集资修建中国第一条纯商办的潮汕铁路;1906年,马来亚华侨何麟书(琼海县人)在海南创办第一家橡胶公司;1911年,美国华侨冯如(恩平县人)在广州创办了中国第一家飞机制造厂等。还有,张振勋于1894年在山东创办远东最大的张裕酿酒公司,是中国第一家近代化的大型综合企业。为了改善侨乡的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和交通运输等条件,华侨还积极捐资兴办各类社会公益事业,兴办学校、设立医院、开办赈灾恤难的慈善机构,以及修桥铺路、建风雨亭等成为历史传统。到1949年建国前夕,由华侨独资或集资捐办的中小学校,已遍布全省主要侨乡。有的地方还设立民众图书馆、民教馆、阅报书社,出版报纸和乡刊族刊等,以传播新文化新思想,沟通海内外联系。体育运动也得以开展和普及,重点侨乡梅县、台山县还享有足球、排球之乡的美誉。美国华侨谭道兴在开平捐办的协和医舍,四乡民众就医施药全部免费。1864年韩江洪水溃堤,新加坡华侨吴庆逢(潮安县人)“尽罄其产以行赈”。清末民初潮州大地震,泰国华侨郑智勇(潮安县人)共捐献38万两白银,修复韩江南北护堤。在梅县,横跨梅江的梅江、梅东、锦江三座大桥,也主要是华侨集资捐建的。1893年《新宁县志》记载:“近年颇藉外洋之赀,宣讲堂、育婴堂、赠医院、方便所、义庄诸善举所在多有。”1948年饶宗颐主纂的《潮州志》载:“都市大企业及公益交通事业各建设多由华侨投资而成。内地乡村所有新祠夏屋,有十之八九系出侨资盖建。且潮州每年入超甚大,所以能繁荣而不衰者,无非赖批款之挹注。”  

         战后,国民政府为吸收侨汇曾几度调整外汇政策,然而,由于恶性通货膨胀加剧,财政经济濒临崩溃,国民政府无法维持一个稳定、合理的外汇汇率,对汇率的调整往往只有暂时的效果,当官价汇率与市场汇率接近时,侨汇数量就增加,反之则减少.战后侨汇呈逐年递减之势,由于官价汇率与市场汇率往往背离,因而无法阻止侨汇大量流入黑市.     

        (1) 、美国及加拿大各地侨胞汇款通汇方法计有三种:(1)国币汇票Drafts in Chinese Dolla’s,由汇款人购买汇票,寄交国内收款人,持赴指定之储汇分局或邮局兑款。(2)美金汇票Drafts in U.s.Dolla’s,此项汇票票面注明美金数额,系按兑付地点及时间之即期美汇银行买价折付国币。(3)信汇Mail Paymert Order,由银行将款额及收款人姓名地址等项,通知本局转发指定之付款局照解。备注:(1)上述三种方法,由本局特约美国纽约大通银行,及其美国加拿大等地之代理银行,承办我国各地侨汇。(2)上述汇票,如发汇银行之付款通知单未到,可先凭保兑付。(3)汇票地点如申请错误,可酌纳手续费,予以改汇凭保兑付。(4)如经常有款自国外汇国内之受款人,可将英文译名及印鉴或签字式样,向最近付款局登记,以凭验兑款,即迅速且稳妥。

        (2) 、南洋各地侨胞汇款---通汇方法:本局与马来亚、爪哇、仰光、香港等地华侨银行,马来亚各地中国银行,菲律宾境内之中菲汇兑信托局,暨香港澳门等地行号,特约揽收侨汇。备注:(1)汇款地点无论远近,概由付款局按址派差投送。(2)随汇款附寄之家信,可于汇款送讫后取得,受款人回信名为“回批”,原班邮寄国外,由承汇银行转退汇款人,颇称便利。

        (3) 、纽西兰及其他未有特约代理机构之国外各地侨胞汇款---通汇方法:本局未有特约代理机构之国外各地侨胞,亦可向当地银行购买美金或英镑汇票,票面须写是有Pay To the order of Postal Remittances and Savings Bank,即以本局为抬头人,但不必写受款人或私人姓名或其他银行,以免碾转延误。备注:(1)开明受款人姓名及详细地址,挂号函寄上海九江路卅六号邮政储金汇业局沪营业处收。(2)如有家信,可以一并附寄。(3)本局即按收到时中央银行牌价折成国币,连同家信汇交指定受款人,制取收据寄退汇款人。(4)此项汇款,凡国内通邮地方均可通汇,取费低廉。内中乙条第2节明确提到“受款人回信名为‘回批’……”从以上文字资料可知,“华侨汇票”(大宗汇票)创于1927年底,但至1938年2月方正式运用于四邑及其它各地。而因地域不同,所委办理侨汇的银行也不同,本文所探讨的所有回批,均是委华侨银行办理,完全附合邮章所录。而上海发至槟城的侨批,也附合当时华侨汇款的范围。  

        建国前的侨乡社会,大致有如下特点:华侨同侨乡联系密切,内外往来频繁;市场繁荣,但生产不足,出现外购内销、以消费为主的畸型社会现象;赡家侨汇成为侨眷的主要或部分生活来源,侨汇正常与否,对侨眷生活影响很大;水客和侨批业为华侨、侨眷传递信息、沟通汇路等方面起积极作用;侨汇、侨资促进和加快了侨乡经济和民族工业的发展;水陆交通运输发展较快,促进了内外物资交流;随处可见新房大屋,有的中西合璧,有的鳞次栉比,量多质好,十分显眼;文化教育事业比较发达,接受现代文明影响较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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